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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井打人男子被批捕 律师: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8-06-02 06:41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双井打人男子被检方批准逮捕

备受关注的双井打人事件有了新进展,6月1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在朝阳区双井桥附近打伤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儒批准逮捕。律师分析认为,马某儒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对犯罪嫌疑人批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微博6月1日发布通报称,2018年6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在朝阳区双井桥附近打伤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儒批准逮捕。

5月18日起,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黑衣男子当街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过程中甚至用上了“锁喉”等格斗技巧,打人后,黑衣男子骑摩托车扬长而去。

视频的拍摄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被打男子脸部受伤。“当时我见他状况很不好,也不敢多问,看到他脸上破了一个口子。”

打人者父亲涉嫌藏匿亦被拘

5月19日下午,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19日16时50分许,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18日在朝阳双井地区殴打他人的嫌疑人马某某(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

20日,朝阳警方再次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嫌疑人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父马某德则因涉嫌窝藏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经过调查确认,5月18日18时许,嫌疑人马某儒和其女友驾驶车牌号为京BDZ335的摩托车行驶至双井桥西北角时与骑自行车经过的事主彭某某因行车发生纠纷,马某儒将事主彭某某打伤,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藏匿于房山良乡某小区内,其间其父马某德(男,58岁,北京人)在明知其涉案藏匿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帮助。2018年5月19日16时50分许,警方将嫌疑人马某儒及其父马某德抓获归案。

据了解,事主彭某某的伤情经鉴定后,确认为左上唇贯通伤、面部软组织挫伤,伤情为轻伤二级。

打人者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本案中受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行为人马某儒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除了承担刑事责任,打人者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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