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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虚构性骚扰为网红"碰瓷儿" 女子起诉维权

2018-06-08 09:06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被指虚构性骚扰 女子起诉维权

北京晨报曾于去年1月5日报道了《公司高管被指飞机上性骚扰》一文,张女士发微博称,她于1月2日乘坐由深圳飞往北京的航班时,遭星河创服公司COO李某性骚扰。目前,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由于李某在微博上称对方炒作、虚构性骚扰事件,被张女士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及当面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6月7日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被指碰瓷 女生告名誉侵权

张女士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去年1月3日,她发布微博称,1月2日,她和朋友搭乘海航HU7702航班由深圳飞往北京。坐在自己座位左边的男子趁她闭眼休息期间对她实施性骚扰。“我忽然睁了眼,他的手甚至都没有离开的时间……我破口大骂,我姐妹惊醒,发现他的手在我衣服里。那时是凌晨1点30分,骂声惊动了空姐和乘客”。飞机落地后,警方介入调查,后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事发后,李某离职。

由于李某曾在网上发文否认猥亵并指张女士为网红“碰瓷儿”,为此,张女士提起名誉权诉讼。她称,李某在网上宣扬此事为炒作,并在去年1月4日发表博客及微博文章《我要配合一场无妄的炒作吗?》意图颠倒事实真相。截至去年1月4日晚9点11分,该微博阅读量超过233万。此后,李某一直在网上发文意指此事为原告虚构,妄图炒作。该事件已经成为热点,且被各营销号关注、转发。

深受伤害 要求道歉并赔偿

张女士说,她本应于去年1月7日去留学,却因此事耽搁,更使其产生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疾病。被告的行为不仅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侵害,更对原告的经济、身心健康等造成的了巨大损害。为此,她起诉要求李某在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当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因公证鉴定产生的费用1570元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

“事发时我18岁,这件事对我心理造成影响。被告的博文发表后,家人、社会和学校都对我有负面评价,我没有办法出国都是对我的损害。”张女士在法庭上说,被告发表的博文与事实不一致,也一直没有道歉且未删除网上文章。此外,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内容露骨,将其照片曝光也对她造成侵害。

否认侵权 指原告名誉提升

李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此事是原告主动曝光,将被告的身份信息进行暴露。李某在网络的持续重压下生活受到干扰,无奈之下为澄清事实,才将事实发表在网上。“该文中,多数表示私人信息被散播,生活受干扰,无法忍受炒作”。

该律师说,李某没有对原告的身份信息进行透露,涉案文章也未使用任何有损原告名誉的词汇。且李某在发文时都不知道原告的真实身份,甚至连真实微博账号名称都无法确认,更不用说对其名誉进行贬低。

“原告在一定程度上因此事赢得了正面评价,微博更受关注,借此事件的影响参加网络平台的直播活动,还被公众奉为维权斗士,名誉没有受损,还提高了社会声誉。”该律师称,而被告被行政拘留5天,失去稳定的工作,家庭生活受到影响。此外,假定该新闻报道是真实的、对原告造成损害,原告也应向有关媒体主张侵权,而不是针对被告。

对此,张女士提交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以证明当天发生的事实和李某在网上的文章所述不一致。她称,被告文章所述许多内容与实际不符,侵犯了其名誉权。

庭审最后,双方都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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