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黄先生称其在从事快递业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平台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今天(11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黄先生诉称,2017年8月28日,其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给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被送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救治,后转至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其骨折等伤情,且构成十级伤残,建议综合赔偿指数10%。其自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10月3日住院35天,至今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黄先生称,事故的发生不但给自己的身体造成损伤,导致的后遗症还给生活增加了痛苦,对家庭造成极大精神压力。
为此,黄先生将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22万余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后,黄先生称经与该公司沟通交流,决定撤回起诉。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
被诉公司法务钱先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事件发生后公司特别重视,一直在与黄先生沟通,直到今天才初步达成意向,但具体赔偿金额还没有最终敲定。(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