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近年查处类金融典型案例

2018-06-12 05:36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市工商局公布近年查处类金融典型案例

6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通报,自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严厉打击类金融企业广告违法、虚假宣传、工商登记事项违法等行为。3年共查处案件300余件,罚没款合计2200余万元。

在昨天通报的6个类金融典型案例中,中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诚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走出去投资顾问中心、蚂蚁白领(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润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新视觉收藏文化有限公司被立案并处罚。

市工商局通报中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了宣传推广“消费宝”和“消费宝卡”产品,在其宣传彩页中使用了“中国最具规模、最具时效的多元化消费服务企业”“国内最领先的多元化金融企业”“我们提供国内最专业的金融服务”等内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易对投资人产生误导,被罚款20万元。

自2015年9月起,北京信诚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网站PC端、手机APP端、宣传彩页、在经营场所设置易拉宝等途径对“诚信贷”平台进行广告宣传,宣传用语中使用了“100%本金保障”“稳赚不赔、100%本金收益保障”“100%本息担保”“全网首推 即投即计息20%年息”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在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未进行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规定,易误导投资人。同时,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的“平台以自有资金1000万作为风险备用金出示基金,并于每笔项目成立时,提取一定比例金额投入风险备用金账户”等内容与事实不符,被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