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送餐员在送餐中受伤,起诉餐厅支付医药费获支持。但餐厅老板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昨天(26日)下午,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帮送餐员要回15000元未支付的医药费。
2016年3月,赵先生应聘成为北京理工大学理工餐厅的送餐员,同年5月5日,赵先生在送餐中受伤,右侧膝下侧粉碎性骨折。因无法支付高额的医药费,他向法院起诉,要求餐厅赔偿55000元,法院支持了赵先生的诉求。餐厅老板娘龙某在支付了4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欠款。
无奈之下,赵先生向法院申请强执。经多方了解,法官联系上餐厅老板张某,但其仍以各种理由推脱。
昨天下午两点,海淀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餐厅,就餐高峰期已过,只有零星的一两桌客人还在就餐。经询问工作人员,他们也不知道餐厅老板的具体名字。
此时,餐厅前台前摆放着该店的二维码,扫码之后就可以进入这家餐厅,显示正在经营状态。前台上摆放的一个纸盒内,放着餐厅的账单小票,法官随手翻看了几张,发现金额在一两百到五六百之间,“这说明这家餐厅的效益还不错。”孟法官说。
工作人员表示联系不上老板张某。在了解到法官是因餐厅拖欠员工医药费的事情而来后,一位后厨工作人员表示,其可以尝试联系张某。电话接通后,张某表示自己正在北戴河无法赶回来,并称不还钱是因赵先生出事的保险还没有下来,但张某表示自己会指派一个人到法院将剩余欠款交齐。
20分钟后,一位穿黄衣服的男子来到餐厅,表示愿意跟法官到执行局缴纳欠款。由于该男子只拿了1.5万元,本案还有125元执行费未结。孟凯锋法官再次联系张某,张某说自己正在丰台,立刻赶往法院。
下午4点,张某现身,他履行了剩余义务,这件拖欠医药费的案件执行立案不到一个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