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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同事手机卡消费被判拘役

2018-06-28 04:08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偷同事手机卡消费被判拘役

李某在员工宿舍内偷拿走同事的电话卡,后登录同事的京东账号进行消费套现,并开通支付宝转走同事银行卡内的钱。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12月14日12时许,在公司员工宿舍内,李某趁同事翟某离开之机,窃取翟某手机卡和京东账号,后又利用翟某的手机卡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绑定翟某的银行卡。后李某通过他人将翟某京东账号内价值人民币999元的京东白条消费套现。当月18日中午,李某再次通过上述支付宝账号窃取翟某银行卡内人民币125.6元,涉案赃款已挥霍。次日凌晨5点,李某在公司员工宿舍内,趁同事马某熟睡之机,窃取对方价值1500余元的手机,手机已扣押并发还。后李某被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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