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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黑摩的 黑出租”将直接没收

2018-06-29 16:02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黑摩的 黑出租”将直接没收

7月1日,《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正式实施,上午,市交通执法总队对新规进行了解读,“规定”提高了黑车的违法成本,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处罚措施。

通过立法治理非法客运

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介绍,非法客运社会危害性巨大,既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也影响首都城市形象,有必要通过专项立法大幅挤压非法客运的生存空间,维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相关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维护正规出租车的市场秩序和出租汽车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出台《若干规定》,既是要解决查处非法客运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更是要通过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去年10月1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式施行,本市在法规层面缺少打击非法客运的执法依据,导致执法部门查处手段不足,不能有效扼制非法客运现象。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赋予执法部门适当的执法手段,确保执法见实效。

设定“没收”等手段提高违法成本

《规定》实施后,对于治理非法运营将会出现哪些效果?市交通执法总队法制处罗承财介绍,《规定》提高了非法运营的违法成本,像是“克隆出租车”,伪装性强,一些“克隆车”甚至还连带使用假币、盗抢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大,以往处理过程中只能暂扣车辆,司机在接受处罚后需要归还车辆。新的《规定》则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处罚措施,提高了违法成本,避免日后继续违法。

此外像“黑摩的”普遍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社会危害大,设定“扣押”“没收”的查处手段,防止出现“边交罚款、边干黑活”的情形。罗承财介绍,法规规定,从事“黑巡游车”、“黑网约车”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屡罚屡犯的“黑车”司机,具有更大的惩戒作用。

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

此外,《规定》还引入社会共治,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制度。为提高发现非法客运的几率,形成社会共治的治理模式。此外,根据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法规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为后续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法律支撑。

梁建伟介绍,此次《规定》制定过程有两个特点,一是立法过程“短、深、快”,立法过程时间虽短,但调研深入、立法有深度;二是“开门立法”,立法过程中反复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广大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在《规定》生效后,交通执法总队将按照执法计划,以专项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执法,此外,还将引入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今后城管如发现黑网约车,也可移交给执法总队处理。

责任编辑:李娜(QU0007)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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