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洁)昨天(13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要求。
建市、区两级
环保综合执法队伍
《意见》指出,到2020年,本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建成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美丽北京基本建成,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世界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在推动区域协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保联治和生态共建。
《意见》还强调,要强化督察考核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强化督查反馈的问题,完善任务分解、调度督查、明察核验、信息公开、整改验收等环节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机制。
重点完成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改革、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将环保执法纳入乡镇(街道)实体化执法平台。
此外,在完善治理体系方面,《意见》指出,要建设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建立覆盖街乡镇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完善全市地表水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成全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保失信惩戒、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建立覆盖空气、水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考核和综合化补偿机制。
制订移动源和危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等法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支持公益诉讼。
开展科技攻关,推广污染治理最佳适用技术,建立智能化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精准治污能力。
重点任务
到2020年 再退出千家以上污染企业
《意见》指出,到2020年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在册“散乱污”企业的集中整治,随后通过巡查、用电用水和大气污染监控,及时发现、分类整治。建立镇村产业集聚区的用电用水、污染排放考评机制,对排名靠后的镇村产业集聚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
加严节能节水节地和环保标准,加强用电用水、污染排放监测,新建项目污染排放减量替代,到2020年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7年下降20%左右。
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进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到2020年新水用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17%、15%以上。
引导公众绿色生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如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分类投放垃圾、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绿色饮食和“光盘”行动、拒绝露天烧烤、不放烟花爆竹。
全市新能源车达到40万辆左右
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交通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30%,各区降尘量下降30%。
调整运输、车辆结构,减少柴油车使用。建设货运铁路网,到2020年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比重提高到10%。提高公交、邮政等车辆的电动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达到40万辆左右。
严格监管,减少污染排放。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2018年9月底前,将低排放区扩展到全市域,严格执行禁行限行规定,每年完成150万辆(次)的重型柴油车检查,闭环管理超标排放的柴油车。
2019年底前,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和标识管理政策,分行业建立使用备案、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度;2020年起禁止使用未经备案、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新机场基本使用新能源运营保障车辆、地面支持设备,首都机场到2020年近机位全部实现地面电源供电。
未来3年 石化行业逐年减排10%
对施工扬尘,安装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等系统,实施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停工、停标等处罚。
对道路扬尘,制订更严的保洁标准,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郊区公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检测评定道路扬尘并反馈至责任主体,督促整改。
对渣土车,处罚不符合要求、遗撒车辆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
对乡镇(街道),实时监测粗颗粒物,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监控裸地扬尘,按月评价考核。
对工业,严格标准约束,推广使用挥发性有机物低含量的原料,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环保技改工程、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未来3年石化行业逐年减排10%。
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到2020年清洁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以上,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体系,到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年底前 对密云水库等划定保护区
《意见》强调,严格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按流域监测评价考核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水环境质量。
2018年底前,完成密云水库等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建设清洁小流域,涵养水源。
2018年底前,在完成建成区57条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完成非建成区84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全市累计完成141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第二个3年行动方案,提速厂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初期雨水集蓄系统,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力争到2020年底前直排入河的污染源基本“清零”。实施永定河等河湖水系整治,到2020年河湖利用再生水达到9.7亿立方米以上。建设湿地、减少河道铺装硬化,恢复水生态。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加强同水务、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查处污水直排等行为。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3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开展污水处理,鼓励用生态办法处理农村污水,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鼓励种养结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
完成土壤污染详查,严格保护未受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重点监管污染地块,鼓励生态修复;确需二次开发利用的,必须先评估、治理和修复,有效防控风险。
力争到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率分别提高到99.8%以上、60%,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0.25万吨。粪便消纳站粪液、餐厨垃圾处理厂废水、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需处理达标。按照公益性定位,建设一批医疗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建立监管平台和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荒山绿化、多元拓绿等工程,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
●全市细颗
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达到
国家要求
到2020年——
●地表水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24%以上
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28%以内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量
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9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占全市国土面积26.1%
●森林覆盖率
达到4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