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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邻居抬人后猝死 家属欲索赔

2018-07-29 15:29 千龙网

来源标题:帮邻居抬人后猝死 家属欲索赔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张子渊)10个月前,家住通州区西马庄小区甲21号的刘先生的母亲离世,61岁的刘母于 2017年9月16日凌晨死于心源性猝死,刘先生觉得母亲的死与邻居的不当求助行为有很大关系。

当日凌晨1点半,刘先生的父母被邻居彭女士敲门叫醒,帮助彭女士将其摔下床的80多岁老母亲抬上床。谁料到,帮助邻居抬完人后刚回到家,刘母就突发心脏病去世。虽然事后邻居彭女士的妹妹代表全家给了刘先生家2万元安慰费,但仍旧无法弥补刘先生失去母亲的痛苦和给这个家庭带来的困扰。

邻居凌晨敲门求助  帮忙抬人后老妪猝死

2017年9月16日凌晨1点半左右,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刘先生的家门被敲响。敲门的是邻居彭女士,彭女士今年50多岁,陪着8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隔壁,当天晚上彭女士的老母亲从床上摔下,由于老太太体重且行动不便,彭女士无法将老人扶上床,所以敲响了邻居刘先生家的门来求助。

但是当天刘先生正巧值夜班不在家,家中只有60多岁的父母和怀孕的妻子。

刘父说,当时自己睡得正熟,去开门是他的老伴儿,老伴儿在得知彭女士的情况后,回来把自己叫醒,老两口就去了彭女士家。

据刘父回忆,彭女士的老母亲身体较重,三个人将其身体抄起来,他在老伴儿和彭女士的帮助下,才将老太太放回床上。

随后,老两口就返回了自己家中。岂料,刘母刚进家门,就觉得胸口憋闷不太舒服,想要去上厕所。刘父赶快跟着老伴儿到了卫生间,此时老伴儿刚坐在马桶上,就倒在卫生间里,无论怎么招呼都叫不醒。

刘父赶快把儿媳妇叫醒,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告知了正在值夜班的刘先生,但等急救人员赶来时,发现刘母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根据刘家拨打120的急救电话截屏显示,当时拨打急救电话的时间是9月16日凌晨1 时43分。而死亡证明上则显示,刘母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老父刚出院妻子怀孕  认为邻居不该求助

事发当天,刘先生并不在家,他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值夜班,等他赶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世。

刘先生给母亲办理了后事,他向家人了解了当天的情况后,全家人一致认为,刘母的死跟邻居求助不当有很大关系。

“凌晨1点半,正是熟睡的时候,人的身体机能和免疫力是最差的,就算是年轻人被电话吵醒,心里都是一激灵,更别说是60多岁的老人。”刘先生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一天的9月15日,父亲因为高血压和脑血栓的治疗刚刚出院,本来打算在家住一晚以后,去老家三河住一段时间疗养,没想到就这一晚,母亲就出了事。

父亲出院那天,彭女士碰见他还询问他父亲的病情,他告诉彭女士,母亲正在帮父亲办理出院手续,今天就出院。

“我们家一个孕妇,一个刚出院的病人,这些情况他们家都是知道的。”刘先生认为,既然彭女士知道他家的情况,就不应该在大半夜的还向他家求助。

刘先生说,刘彭两家从2001年搬到这栋楼开始就是邻居,两家平时关系不错,彭家经常向刘家求助。刘父称,因为自己以前干过管工,彭家水龙头坏了,还叫他帮着给修理过。

母亲死后家中无人照料  陷入困境压力大

刘母去世后,刘父心里非常难过,“以前还有老伴儿陪我,现在出去玩都没有人陪了。”因此,刘父情绪受了很大的影响。据刘先生说,父亲本来身体就不好,有高血压脑血栓,母亲去世后,因思念过度,言行更加孤僻,而且有时候犯糊涂 ,他怕父亲外出走失,还专门给父亲身上带着联系方式。

刘母去世的时候,刘先生的媳妇已经怀孕,刘家本来正在等待迎接新生命的诞生,按照原来的家庭计划,孩子出生后,刘先生夫妇上班挣钱养家,爷爷奶奶帮忙来带孩子。

现在刘先生的女儿已经快一岁了,但因为孩子奶奶去世,孩子爷爷身体和心情都不好,媳妇只能辞工在家带孩子并帮助照顾公公。

“原来我们家是两个人上班,老两口也有退休费,挺幸福。现在等于我一个人挣钱养家了,我爸那点退休费还不够他自己的药钱。”刘先生说,随着母亲的去世,家里的经济压力陡然增大。

送来2万安慰费后  邻里之间成陌路

令刘家无法接受的是,刘母去世以后,彭家只是送来了2万块钱,此后便没有再主动联系过。

“当天彭女士和他儿子跟我们家说了句‘对不住’,然后就没有说过话。后来我母亲出殡他们家也没来人,也没有随份子。直到快一个月的时候,彭女士的妹妹来我家送来2万块钱。”刘先生说。

彭女士的妹妹送钱来时,刘先生进行了录音取证,在录音中显示,彭女士的妹妹承认这件事“我姐做的不对,凡事得讲人情”。同时她还希望两家不要因为这件事伤了和气,“ 以后只要有我妈一碗饭,就有您家老父亲一碗饭。”

彭女士的妹妹给刘先生家送来2万元安慰费后,刘先生写下了一张收条。但拒绝了刘先生写下刘母死亡的前因后果。“我家确实叫你家帮忙了,后来人没了,但具体怎么界定原因,以后如果要走司法程序,就由法院来定。毕竟我没在现场,很多细节不知道,我没办法给您签字。”

刘先生说,虽然彭女士的妹妹话是这么说,但自从给了两万块钱后,就对他家不闻不问。偶然他们出门碰到邻居家人,也都互不搭理。“这多半年的时间,我就想看看他们家是不是真像她说的那样,能对我们家好一点,但令人失望。”

对于刘先生所述母亲死亡经过,该楼邻居们予以证实。记者先后三次前往彭女士家登门采访,但都无人在家。据该楼邻居称,彭女士家老母亲由两个女儿轮流赡养,前不久二女儿将老太太接到外地避暑,彭女士则外出游玩。

记者随后又前往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居委会表示没有彭女士的联系方式,物业称只有彭女士家座机,拨打也无人接听。

刘先生说,介于目前自家存在的困境,以及邻居家对此事的态度,他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来裁定对方责任和赔偿金额。

律师:若能认定死因与求助有关  邻居家承担部分责任

北京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宋通律师表示,刘先生需要提供母亲死亡与彭女士家求助存在关联的证据,根据目前刘先生所述情形,刘母去彭女士家帮忙抬人后病逝,去世时间与助人时间相距非常短暂,那么彭女士家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若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条款,法院会从公平原则出发,在弘扬“乐于助人”的社会正能量的基础上,认定部分赔偿责任,但具体赔偿数额和承担责任的比例,还需要法院根据双方证据进一步确定。文/记者 张子渊

责任编辑:李娜(QU0007)作者: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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