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利用GPS先卖车再偷回 男子获刑4年

2018-08-10 08:19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利用GPS先卖车再偷回 男子获刑4年

男子计某与同伙预谋购置走私的“路虎”越野车,加装GPS定位装置后卖出,再通过定位系统将车偷回。日前,房山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10月,计某与同伙预谋后,先购买了一辆走私的“路虎”越野车,并在该车上加装了GPS定位装置。同年11月17日18时许,计某等人将涉案车辆卖给在网上发帖打算买二手车的被害人葛先生,并只给了他一把钥匙。

据被害人葛先生称,他通过ATM机给卖家当面汇款10万元,并支付了部分现金才购得涉案车辆。随后,葛先生将车从交易地开回北京市房山区,并停放在自己的居住地城关街道某小区内。

2012年11月18日0时许,计某同三名同伙通过GPS定位找到出售给葛先生的越野车,由同伙王某使用压力钳将小区铁门的门锁剪断,计某等人使用另一把备用钥匙将车盗走。今年4月17日,计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傲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