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开始,新开办企业的就业登记和社保参保登记可以合并办理,这是优化北京营商环境、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近日,人力社保部门又出台了关于合并办理后相关问题的通知,手续办理将从“坐等上门”到“主动联系”。
所谓合并办理,是指新开办企业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初次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本市人员时,就业登记可以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同时办理。新发布的政策则对合并办理后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做出明确。
两项登记合并办理后,市级人社部门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两项登记合并办理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合并办理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告知登记失业人员两项登记合并办理成功、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复核途径等内容。新开办企业参保地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于合并办理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新开办企业及初次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本市人员两项登记合并办理成功、可申请享受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到街镇社保所补充完善个人信息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申请复核途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