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记者8月23日获悉,近日滴滴公司在多家法院提起诉讼,对私自出借车主账号,造成交通事故侵害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滴滴在先行垫付相关治疗及赔偿费用后,向注册车主及肇事者同时主张相应经济赔偿。
在滴滴公司诉刘某、马某一案中,滴滴公司诉称,被告刘某于去年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注册车主账户,账户注册时被告点击并同意在线协议《服务合作协议》,刘某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后,经过验真审核开通网约车车主账户,该账户具有人身属性。
今年1月10日,刘某将该网约车车主账户及绑定车辆交由被告马某使用,马某在使用滴滴车主账号绑定车辆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乘客受伤,后滴滴公司支付乘客19614.19元。
滴滴公司称,刘某将具有人身属性的车主账号交由马某使用,根据《服务合作协议》规定刘某构成严重违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承担违约责任,马某对原告的损失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故滴滴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损失及律师费等损失。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