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叶婉)为确保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召开期间北京地区的空中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行政区域内自2018年9月2日零时至9月5日24时,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其他性质飞行活动,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外,“孔明灯”一类的航空器,因其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及个人,可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