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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童幼儿园里摔跟头缝12针 幼儿园成被告

2018-09-07 14:18 千龙网

原标题:5岁男童回休息室途中摔破头 家长:园方看护不力 园方:无责任 属意外事故

摔个跟头12针 幼儿园被告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洪雪) 在幼儿园上完厕所回休息室时,5岁的男童小然摔倒,头磕在休息室门框棱角上,缝合12针。家长认为幼儿园看护不力,遂将幼儿园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500元。园方则认为,摔伤属意外事故,自己无责任。

幼儿园里摔伤

男孩头缝12针

上午9点半,小然的父母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医生说这道疤痕永远都去不掉了,后续激光治疗只能是减轻疤痕的颜色。”小然的父亲说,原告在被告幼儿园上中班,今年3月15日,小然从卫生间回休息室的途中摔倒,额头磕在休息室门框棱角上,导致缝合12针。原告认为被告幼儿园在此事故中存在班级幼儿过多看护力不足,教室保护措施不足,教室设计未达到平滑无棱角的设计规范要求等。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幼儿园中班人数为20至30人,而小然的班里达34人,超过规定,因此老师必然看护不过来,事实也证明,从当时的录像可以看到,事发时,课堂里有孩子仍在吃饭,老师在打扫卫生,没有人跟着小然。

基于上述几点,原告方认为幼儿园存在明显的过错,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幼儿园承担后续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500元。

园方表示

只同意赔偿合理费用

被告幼儿园辩称,此次事件是小然在返回休息室途中摔伤导致的,“这是个意外事故,我方无责任,幼儿园设计符合相关规范,我们只同意赔偿合理费用。”被告幼儿园的代理人表示,老师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孩子摔伤后幼儿园也带着去医院看病,垫付了医疗费。

此外幼儿园一方表示,其是教育机构,原告提出的建设部对幼儿园设施要求的规定与其无关。如果幼儿园设施不到位,那是开发商的责任,也与幼儿园无关。此外,对于事发当天幼儿园垫付的3000多元医疗费,幼儿园表示不再要求原告返还。

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不再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记者 洪雪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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