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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放

2018-09-07 15:38 北京晚报

原标题: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午发放

截至昨天本市已有1376人申办  

今天(7日)上午,在北京市呼家楼派出所,来自港澳台的三名年轻人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衡晓帆手中,接过了他们刚刚办理完毕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是北京发出的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据来自市公安局的消息,截至昨天,全市已有1376人申请办理了此项证件。

在发证现场,三名年轻人都显得相当高兴。在北京居住一年到几年时间不等,今天,他们都拿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今天我也是北京居民了。”接受采访时,他们这样说。

来自澳门的林蔚妍女士在北京研究生毕业后,已经找到了工作。“我是本周一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她说,有了这个居住证,以后出行、办事都要方便得多了。“没这个证的时候,出去旅游是得住在指定酒店的,想买高铁票就只能去窗口排队,不能和大陆公民一样刷身份证。以后就简单多了。”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副总队长吴克胜说,公安部推行“放管服”改革工作,港澳台居住证就是其中“服”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在城区户籍派出所和远郊区(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城镇地区户籍派出所设置304个受理点。目前,首批受理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经制作完成,这些证件将于近期陆续返还到各受理派出所。

朝阳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长郑明浩说,港澳台居民来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很简单。“在可以受理的派出所都有专门的窗口,内勤民警也都进行了培训,办理速度很快。除了提交所要求的各项证明之外,在现场要拍摄证件照,录入指纹。证件制作完毕后,需要办理者到派出所领取。”他说,这个证件暂时还无法通过EMS快递到家。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的受理条件是: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需持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件、证明之一即可办理: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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