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涉民生重点问题 法检同步提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2018-09-11 13:56 千龙网

来源标题:涉民生 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同步提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9月11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与市检一分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会商纪要》。《会商纪要》规定,法院办理的重大民事、行政等案件,检察院可派员旁听和见证执行,对涉民生的重点问题,法检应当同步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今年6月11日,最高检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首次列席了最高法院审委会。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曾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张军也在列席最高法院审委会时表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而不是损友。

在一中院与一分检今天签订的《会商纪要》,推动了五项重点举措落地。其中包括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民事、行政等案件,市检一分院监督部门可派员旁听和见证执行;检察长或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可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对案件的监督意见;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规范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等。

《会商纪要》还规定,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影响首都发展稳定的重点环节、影响民意民生的重点问题,及个别部门、单位作为当事人在诉讼中存在不规范诉讼行为等,市一中院和市检一分院应同步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据悉,此项机制,能有效地整合检法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有助延伸司法职能,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同时,《会商纪要》规定要协同加强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建设,并且对于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服务和保障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建立法律统一适用的司法研讨机制,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会商纪要》提出建立六项配套机制,为协同推进法律监督建设提供工作保障:建立检察监督意见统一管理机制,保障程序顺畅衔接;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保障监督信息分享;建立同步法律建议机制,保障司法职能延伸;建立联合调研攻关机制,保障司法尺度统一;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保障监督落地生效;建立规范诉讼行为机制,保障诉讼权利行使。

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指出,法检两院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是更好地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强化提升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自觉性的必然要求。

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在会上表示,此次确定的这些机制措施,能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主动性、体系性,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有利于更好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赵加琪)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