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市场,北京市交通委运管局、北京市工商局起草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即日起至9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文本将培训方式、学费等需要驾培机构和学驾人具体约定的内容置于主合同部分,将不需要双方填写的国家强制性规定、行业行规和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另行设置的“通用条款”进行约定,方便了学驾人填写,提高了合同阅读效率。在适用性上,示范文本针对“先学后付”和“预付费用”两种不同培训模式特点,设定了不同的付款方式和退费方式,同时,根据其不同阶段权利义务关系特点设置了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终止条款,使得其适用性更强。
在内容上,示范文本针对驾培行业近年来热点投诉问题,包括退费、收费项目、学时、服务质量等设置重点条款。例如退费时,一些驾培机构的合同往往重视前期价格缴费条款,而忽略退费条款。示范文本根据培训行业特点和驾驶员考试科目学习规律,合理区分了退费的学程区间,将退费区间设置为档案受理前后、实际操作培训前后等几个阶段,使得退费条款更加明确和科学。示范文本通过附表形式将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示,使学驾人消费得明明白白;同时留白具体收费数额和对应班型,尊重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权,充分鼓励市场竞争。
此外,示范文本对缺课、迟到、补考等导致学时问题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约定,根据驾培机构和学驾人过错分配责任,以避免过去因学时规定不明而引起的大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