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满足虚荣心 女子诈骗同事被判缓刑

2018-09-14 02:21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满足虚荣心 女子诈骗同事被判缓刑

北京某商场导购员王某为满足虚荣心,虚构其母亲在银行工作,可以帮助购买高息理财产品,诈骗12名同事共计150余万元。北京晨报记者9月13日获悉,鉴于王某全部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以及其犯罪主观动机部分是为满足虚荣心等情节,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34岁的王某大专文化,在北京一家大型商场担任导购员。经法院查明,2015年5月以来,王某谎称其母亲是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购买该银行内部发行的短期高息理财产品,先后骗取12名同事共计150余万元。后王某以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名义向被害人偿还了部分钱款。

2016年10月1日,因王某不能还款,部分被害人与她产生纠纷并报警。王某被抓获归案后,尚欠12名被害人43万余元。法院审理期间,王某的亲属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均对王某表示谅解。

据王某供述,她谎称母亲在银行工作可以拿到短期高息理财产品让大家投资,主要是想得到好人缘,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被害人投资的钱与其个人收入混在一起,既用于给被害人返钱,也用于个人开销和做生意。

法院认为,王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的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王某能如实供述,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现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再考虑被害人多为王某熟识的同事,王谋犯罪的主观动机一部分是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颜斐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