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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快递、外卖车辆违章行驶拟最高罚5万

2018-09-28 15:30 北京晚报

原标题:《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下午表决

快递、外卖车辆违章行驶拟最高罚5万  

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车上路行驶不仅可能会被扣车,还将罚款200元。而快递外卖驾驶员一旦违章,将可能被禁止上路,并对企业最高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同期,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二审,今天下午将进行表决。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上路拟扣车罚款200元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在道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的行为越来越多,建议予以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在属性上既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属于不能上道路行驶的特定器械,目前也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议明确具体的管理措施。    

据此,二审稿新增一条,表述为: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快递外卖车将出台管理办法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加大快递外卖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对从事快递外卖的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应当进行约束。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快递外卖企业的管理行为纳入本市实施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范围。    

为此,二审稿中提出,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约谈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二审稿还提出,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研究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电动车不得加载12岁以上人员

记者发现,二审稿中还新增了部分规定。比如,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本报记者 张楠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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