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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消费兴旺 价格陷阱要防

2018-10-02 16:26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节日消费兴旺 价格陷阱要防

“十一”黄金周市民在出游赏景的同时,还要防备落入五花八门的价格陷阱。赶在国庆节首日,北京市发改委向《北京晚报》读者就停车收费、网购等消费特别提示,为市民在减少“挨坑”的路上“保驾护航”。

停车

留意这些小细节,不掏冤枉钱

许多北京市民都知道,如果在停车过程中遭遇到不合理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不过,常有读者向记者提出疑虑:“留存什么证据才能让举报更有说服力?”“只要举报,就会去查吗?”“也就是多花几块冤枉钱,要不就算了?”对此,北京市发改委价监局负责人向大家表示:“自本市5月1日实行机动车停车计时收费新政以来,各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加大了对停车收费的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

案例 多收1.5元被罚1000元

真实的查处案例,或许能增加市民对这一举报平台的信任度。今年6月,12358平台接到一条举报线索。举报人称,6月2日在海淀区半壁店田村路乐府大厦大鸭梨烤鸭店门口露天停车场遭遇了被多收费的行为。

按照我市停车新政,5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停车场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费。被举报的停车场价格公示中写道:1.5元/15分钟。因此,车主共停了35分钟,不足三个计时单位(45分钟),应按两个计时单位交费3元,可是举报人称,收费员坚持按三个计时单位向其收取了费用,并有5元面值的发票作证。

海淀区发改委执法人员在接到此案后,第一时间确定了该停车场的经营资质,资质并无问题。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要求停车场管理人员核查举报人的停车时间及是否存在多收费问题,但该停车场负责人却称,未查询到该车主停车时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未多收费。由于该停车场已多次被举报,确实存在多收费问题,且海淀区发改委早在5月21日就对该公司发放了《价格违法行为提醒告诫函》。因此,海淀区发改委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并对其进行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负责人对此无异议,并表示将以此为戒。

提示 一看二问三缴费

自今年5月1日起,在北京市各占道停车场停车,白天停满15分钟、夜间(即19:00至次日7:00)停满2小时才收费;其他停车场也要停满一个计时单位才能收费。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发现,白天占道停车不足15分钟,也按15分钟被收费,或夜间占道停车不足2小时,仍按2小时被收费,均可以电话举报。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政策,大型活动期间,公园景区附近的占道停车场可实行计次收费。

北京市发改委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类违规收费的停车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海淀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提示,停车出行应做到“一看、二问、三缴费”。“看”是看收费蓝牌,蓝牌上内容包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其中必须有“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的字样。如发现蓝牌不符规定或无蓝牌,建议消费者拨打电话。其次,还要看收费人员是否着工装,路侧占道的收费员还应有胸牌。“问”是指问收费人员收费标准。“缴费”是指对于上述环节均无问题方可缴费。一定记得向收费员索要停车发票,一是作为停车凭证,二是如果涉及纠纷,发票是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依据。

网购

“剁手”谨防虚标价

对于喜欢足不出户的宅男宅女来说,节日里更是买买买的节奏,网购防陷阱可以看看这份有案例、有提示的“剁手防骗”攻略。

案例 买1件享优惠,买3件反而按原价

据北京市发改委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案例显示,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洗衣液时,商家页面标示“29.9 购买1件时享受优惠”。消费者在平台购买了3瓶洗衣液,却发现3瓶洗衣液价格均为39.9元,未有任何一件享受到了优惠。“经调查发现,该商家未标示‘购买超过1件时均不享受优惠’附加条件,而且未标示不享受优惠的价格,这一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表示。

“虚标原价”也是电商平台常设的一个价格陷阱。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某电商平台在售卖一款羽丝绒被时,页面标示“原价130元 现价39起”,经调查,该羽丝绒被在本次降价促销活动开始前7日售价一直为39元,并非为130元。因此,该行为构成了虚构原价的违法行为。

提示 别轻信超低价商品

这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在大型、正规购物网站购物,必要时要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进行验证查实;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商品,一些网站是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但在实际购买时却不能成交;如购买商品时附送赠品,应请卖家明确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网购过程中如发现电商平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导消费者购物的行为,要注意保存相关网页截图、视频和付款凭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再进行举报。

如市民发现价格欺诈、垄断市场等行为,可直接拨打北京市价格举报热线电话12358,或通过12358网上价格举报平台(http://12358.ndrc.gov.cn/)、“发展北京”微信公众号、12358价格监管平台App等途径投诉举报,举报者将在接到价格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得到受理情况的相关反馈。(记者 殷呈悦)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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