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依托自行车存放处建设,全面普及居民住宅区和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行为。各居(村)委会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巡防巡查等方式,强化对村民自建房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规范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等使用环节。
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紧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屋、村民自建房等电动自行车使用、聚集区域,把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纳入到监管范围、整治范畴,重点严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坚决落实消防安全严管严控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列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及时发现并促改火灾隐患。督促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开展清理楼院、楼梯、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隐患;同时要指导加快电动自行车库(棚)和室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