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由陈雍代理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标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雍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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