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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斑马线较了6年劲的倔委员 郑实:要有细则保障法规执行

2018-10-30 14:10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和斑马线较了6年劲的倔委员

从首次提出加强人行横道行人优先通行措施的相关提案开始,6年来,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实就跟斑马线较上劲了。今年,郑实再次提出提案,呼吁在“礼让斑马线”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操作强的处罚细则。这也是他当政协委员10年来,首次就一个问题重复提出提案。郑实说,“让是法,不是礼。‘礼让斑马线’不应停留在文明层面,而是要关注法规能否得到执行。”

首次提案卖力推销无人应和

说起为什么会关注起斑马线的问题,郑实说,这和他2011年的一次出国交流经历有关。

“当时我们一行人准备过马路,找到一个斑马线,还在路边四处张望看怎么和车抢道儿,结果看到汽车停在了斑马线前,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敢过啊!”郑实说,“真有汽车让人的!”通过调查,郑实了解到,在发达国家,“车让人”也不是一日形成的,而是通过细致的法规逐步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

回国后,郑实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写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实地调查也让郑实发现法律条款与现实的差距。“走路遇到斑马线我就会数汽车,有时候数100辆车,也看不到一辆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开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我也会尝试停车让行,但十次得有九次,后面会响起催促的喇叭声。”

要想使早已明确的法律法规不能成为虚设,就应该从实施硬性约束措施入手。2012年,郑实在北京市两会上第一次提交了关于加强人行横道行人优先通行措施的提案,建议在城区选择部分无信号灯路段作为试点,推行行人过路优先措施。同时在人行横道线附近增设固定执勤点,重点纠正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不停车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从2008年成为北京市政协委员以来,郑实一直是每年两会上媒体扎堆采访的委员之一。“那一年也有许多记者找我采访,每次我都会想办法‘推销’一下我的斑马线提案,一遍一遍从头到尾地讲。”可是,他的其他提案的内容很快就见报了,却没有一家媒体提及“无灯人行横道行人优先”的话题。郑实回忆说,当年的提案办理情况也体现出了这个话题受到的冷遇:“做到零容忍”、“见一起罚一起”……相关部门的回复里就是不见具体措施。

“抢”到发言权再提斑马线

郑实有点倔,和斑马线较上劲了。在随后的几年里,他在参加一些相关论坛时,都会非常关注这方面的内容,一听到相关话题就会特意去找对方了解情况。

郑实说,“这几年不少城市都开始采取实际措施,保障斑马线上行人的优先权,这让我增加了不少信心。比如嘉兴详细列出什么样的情况下机动车必须停车减速让行人,昆明明确规定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让行扣3分罚200元……”

在2017年北京市两会的专题座谈会上,郑实抢到发言的机会,再次阐述他的建议。当年4月,北京市启动了“礼在北京让出文明——市民爱心斑马线专项行动”;7月起,有关部门在46个路口路段开展“礼让斑马线”示范路口试点活动。如今,很多司机遇到斑马线,也会自觉停下来,让行人先走。

“这并不一定是我的发言起到的作用,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斑马线上车让人的理念正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在郑实看来,这只是道德的进步,而不是法律的进步。“让是法,不是礼。礼让斑马线不应停留在文明问题层面,而是要关注法规能否得到执行。”

再次提案建议出台处罚细则

今年,郑实再次提出关于加强人行横道行人优先权措施的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在“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执行,制定科学、可操作强的处罚细则。这也是他当政协委员10年来,首次就一个问题重复提出提案。

“要把这条法规用简单直白的形式让更多人知道。”郑实建议,除了已设置的行人过街交通标志外,在斑马线前的路面施划“行人优先通过”或“车让人”的标识;在试点人行横道线附近增设固定执勤点,纠正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停车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摄像头,利用技术手段辅助进行处罚。

市交管局在答复郑实提案时表示,已制定具体处罚细则,并印发了规范文件,便于一线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已经在海淀、大兴等地安装了违法监测设备并开展测试,并申报开展二环路核心区域智慧电子警察项目,计划在64处行人过街灯控路口建设128套综合监测设备,对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于交管局做出的努力,郑实表示了肯定,同时他也认为,这些措施更多的是针对有信号灯人行道和右转路口,针对无信号灯人行横道行人优先权的保障并没有实质的举措。

“无信号灯路口行人过街安全问题更突出,更需要保护。”郑实表示,他将继续关注斑马线的问题,希望未来的斑马线上,无论是有信号灯还是没有信号灯,行人都能够放心地走上去。

责任编辑:李娜(QU0007)作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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