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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性侵案”受害人放弃对公司维权 中通赔偿条件被接受

2018-11-01 14:27 千龙网

来源标题:中通赔偿条件被接受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刘艺龙)快递员性侵女客户案已经过月余,记者了解到,日前,中通快递就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小柔(化名)及其家属达成一致。受害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当事双方签有保密协议,不方便透露,但受害人放弃了对中通快递公司的维权。不过,受害人不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谅解,下一步会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性侵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的母亲告诉记者,女儿的事情让她心力交瘁:“我女儿这段时间一直在接受各方面的治疗,我们会一直陪伴着她,让她早日走出阴霾。”

中通快递公司向记者回应称,出于保护受害人的共同愿望,中通快递公司和受害人方商定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9月14日傍晚5时许,浙江鹿城渔械新村,正在家中打包行李的小柔没有想到快递趁着上门取件的机会,对她进行了长达40分钟施暴行为。当晚6时许,鹿城警方在案发地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9月21日,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记者就中通快递与受害人小柔及其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采访了受害人小柔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当事双方签有保密协议,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在这个问题上不方便透露太多,但可以肯定的是,受害人放弃了对中通快递公司的维权。中通快递真正拿出了大企业的责任和担当,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用实际行动,最终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但是,周兆成表示,我们不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谅解,而且下一步我们还会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性侵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与中通快递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不是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达成谅解。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刘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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