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通州:出租车司机万达门前小便 摔碎拍照人手机

2018-11-03 04:0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出租车司机万达门前小便 摔碎拍照人手机

近日,读者常森(化名)发微博称,10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在通州万达7号门前,有出租车司机在路边撒尿并且摔碎拍照人手机,同时常森发布了现场照片。根据常森提供的照片,一辆车牌号为京BS00**的出租车停在路边,一名身着黑衣黑裤的男子站在车旁,对着后车轮的位置做小便姿势,路面上能够看到一片模糊的液体。

“我从三元桥坐的这辆出租车,10点多到通州万达,因网络不好一直无法完成付款,没想到司机在这个时候竟然下车在路边当众撒起了尿。”常森告诉记者,因不满司机路边撒尿,自己便拿出手机拍照,却因此遭到司机抢夺手机。“当时司机抢了我的手机就往车上跑,我去追,他就把手机摔到了地上,整个手机后壳都碎了。”常森表示,自己就住在万达附近,路上来来往往很多人,司机当众撒尿着实没有素质,希望其所在公司能给予警示。

记者联系到该出租车所属的北京中丝出租车汽车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车牌号京BS00**的出租车确为其公司所属,针对该出租车司机当街小便的事情已向当事人核实,公司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提出对当事人进行采访,张先生表示司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提议。

针对此事,通州交通局出租所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当街小便的行为不道德,有损市容市貌。

出租所一旦接到此类投诉,会责令辖内出租汽车公司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醒督促出租汽车公司整改,提升职工工作素养,避免“司机当街小便”等不雅行为出现。

据了解,虽然法律上并没有专门针对随地大小便的处罚规定,但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包括男性、女性的隐私部位)的行为,侵犯了在公共场所不特定的人的人格尊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