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渣土清运队长拎百万现金自首 "小官大贪"须警惕

2018-11-20 14:55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渣土清运队长拎百万现金自首 上任不过半年就发生严重经济问题 “小官大贪”须警惕

2017年11月18日,刚上任半年的石景山区渣土清运队队长郑义、工作人员李雪松两人拎着100万元的现金,走进了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两人称,他们带来的100万元是未归账的公款,但监察机关调查发现,背后是一起涉及贪污、受贿达上百万元的案件。

近日,经法院审理,郑义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雪松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向郑义行贿的渣土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敬超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背景

集中填埋烂尾深坑

从2009年起,石景山松林公园东侧的绿地就开始逐渐被侵蚀。起初,公园东侧开工建设“向阳花卉园艺馆”,但因手续、资金等多方面问题,建设一直断断续续。

2016年,该施工项目的负责人曾接受媒体采访称,工程规划建设一个占地约80亩的商业综合体,但由于规划手续不全,2011年被石景山区政府叫停。当时,公园东南角的酒店主体已经建成,但酒店背后的洗浴中心只挖好了一个大坑就被搁置。

虽然这处工程后来被认定为违建,被城管部门予以拆除,但因施工形成的大坑却难以处理。从卫星图上能够看到,原本松林公园被树木覆盖,看上去郁郁葱葱,但现在,这个200米见方的大坑像是一处无法愈合的伤疤,占据了公园近三分之一的面积。

2017年,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借这一契机,石景山政府有关部门经过讨论,决定利用起松林公园这处既存的深坑,将区内拆除违法建设产生的渣土消纳至这处近十米深的坑内。待填平后,再对其上的树木、环境进行进一步修复。

去年5月,41岁的郑义成为了石景山区环卫中心下属渣土清运队的队长,负责石景山区渣土清运的全面工作。他刚刚上任,就恰逢疏解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而由其管理的渣土清运队,正是石景山区拆违工作中进行渣土清运的主力。

为了开展工作,松林公园的主管单位石景山园林局为相关运输车辆发放了进场证,相关人员凭证件可以进入场地免费倾倒渣土。而就是这个“免费”的规定,让不少人意欲从中牟利。

牟利

违规办证虚开发票

在渣土清运这一行业中,运输者先向有清运需求的客户收取运输费用,再将渣土运至指定地点,向消纳方缴纳处理费用,以赚取其中的差价。通常来说,运输方的利润相对较低。

而石景山区的这次清运工作,由于针对的是区内特定执法行动产生的渣土,因此免收消纳费。而这对于渣土运输方来说,利润空间明显扩大。

“区里本来是出于现实考虑,是一件好事,但这经到了下边,就念歪了。”本案主办检察官、石景山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寇谦说,作为全区主管渣土运输的单位,郑义除了管理自己的车队外,平日里还会协调相关的清运公司一同开展工作,因此便结识了不少清运公司的负责人。而北京敬业兴超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殷敬超得知了免费消纳的消息后,立刻联系到了郑义,希望能得到几张免费证件,并承诺会给郑义按每车数百元的金额计算报酬。

“只要拿到了证件,管它渣土是哪儿来的呢。”殷敬超从未在意区政府的规定,他只想利用机会为自己牟利。比起原本的消纳费,承诺给郑义的报酬显然低得多,殷敬超便能从中盈利。

利益在前,郑义答应了殷敬超的请求,并为殷敬超办理了10张进场证,后来这个数量逐渐增加到40张。而通过这些证件,郑义收受殷敬超给予的贿赂14.4万元,这意味着,殷敬超向松林公园内倾倒了数百车渣土。

除受贿外,郑义还伙同手下员工李雪松以平整填埋场地等理由,通过殷敬超名下的北京国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虚增租赁钩机等特种设备的单价、数量,虚开发票报销,先后五次骗取租赁费、渣土清运费共计128.8万元。

案发

两人拎着百万现金去自首

去年11月,石景山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环卫中心,并发现了渣土清运队可能存在经济问题。一天之内,巡察组连续4次找到郑义谈话。

起初郑义矢口否认,但就在被谈话后的第二天,郑义、李雪松两人就拎着100余万元的现金来到环卫中心,对财务人员称这些现金是尚未归账的公款,希望财务帮忙将款项入账。

“可以说他们完全没有基本的财务常识,正常归账都是一笔一清,哪怕是一块钱都要有正当的来源。”寇谦说,渣土清运队并不是盈利性单位,按常理来说不应该会有额外收入,即使偶然有收入,依据财务制度也应及时上交。

突然出现一笔如此巨额的钱款,两人又无法说清前因后果,于是,石景山区监察委将其留置并立案审查,随后两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从郑义走马上任到案发,前后不过半年的时间,就已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经济问题,这令相关的侦办人员都无比吃惊。

定性

严格依证据对三人提起公诉

对于涉案三人的犯罪情节和罪名,起初各方都存在争议。

证据显示,虚开发票贪污机械租赁费的主意实际上来自于李雪松,因此有人主张,李雪松和郑义在贪污行为中都起到了主要作用,两人应当均为主犯。

但寇谦表示,李雪松虽然确实积极参与了犯罪,并从中出谋划策,但队长这一特殊身份决定了如果郑义没有产生贪念,李雪松也无法实施犯罪行为。最终,检察机关以李雪松构成贪污罪的从犯,对其提起公诉。

殷敬超的行为则更为复杂,他不仅实施了行贿,实际上也利用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帮助郑义开具了发票,客观上为郑义的贪污提供了方便,那么殷敬超是否也应该与郑义二人同为贪污罪的共犯呢?

寇谦表示,作为公诉人,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案件细节中,无法体现殷敬超了解郑义等人虚增的租赁费、清运费的钱款流向。虽然殷敬超及其公司可能存在账目不清的问题,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明知郑义等人在实施贪污,殷敬超事实上也没有分得钱款,无法认定殷敬超与郑义二人事前存在共谋。

综合考虑,公诉机关没有以贪污罪的共犯对殷敬超提起公诉,而仅以行贿罪一罪对其起诉。

判决

主动投案积极退赃依法获轻判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定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认为,郑义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渣土清运费、机械租赁费等手段骗取公款128.8万元,并先后多次收受殷敬超给予的人民币14.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因其能主动投案,并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李雪松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公共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而殷敬超作为运输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于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综合全案情节,石景山法院对三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郑义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两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李雪松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殷敬超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三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

“小官”也能贪公款

■医院门诊收费员 少报费用贪污22万

石景山医院门诊收费处收费员李某,在2014年至2018年间,利用负责门诊特殊病和急诊留观结算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少报病人交费收入并予以侵吞,共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系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振远护卫支队长 贪污300余万元

徐某利用担任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多个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在采购期间多次以高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方式结算,套取公款20万元;将公款购买的购物卡交给妻子向他人出售,所得钱款312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作者:刘苏雅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