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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郭德纲徒弟称自己能“捞人” 诈骗近5万元获刑

2018-11-23 14:44 千龙网

来源标题:虚构自己“有关系” 可以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 骗取被害人近5万元 原郭德纲徒弟“捞人” 诈骗获刑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叶婉)原郭德纲徒弟、德云社社员啜梦珏虚构自己“有关系”,以可以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由,骗取被害人薛某人民币4.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今天(23日)上午,该案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啜梦珏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事由

称自己能“捞人” 骗取他人钱款

相声演员啜梦珏今年35岁,曾拜师郭德纲门下。

啜梦珏在公安机关供述,2018年7月上旬的一个晚上,他在家中接到朋友薛某电话,说朋友王某被西城分局抓了,问有没有关系能把他“捞出来”。啜梦珏当即表示自己可以帮忙问问,并要了被抓人的姓名和相关信息。

五六天后,薛某又打电话过来,问“捞人”需要多少钱。啜梦珏表示,大约得几万块钱。随后,薛某分四五次陆续给啜梦珏转了近5万元人民币。而当时啜梦珏正好缺钱,将收到的“捞人钱”用作个人偿还债务。

啜梦珏在公安机关辩解,后来他知道这钱并不是薛某的,而是王某家人的,因知道王某家条件并不好,便想将钱退回去,但遭到薛某反对,称那样会“很没面子”。随后,王某家人不断找薛某闹着要退钱,但薛某向啜梦珏表示,自己会先卖了车退给王某家人。后啜梦珏在自己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提及为什么会想到找啜梦珏来“捞人”时,薛某表示,因为觉得啜梦珏是相声演员,认识的人多,应该会有这个能力。且在带啜梦珏去王某家中时,薛某屡次向王某家人表示,自己的这位朋友,是郭德纲的徒弟,是名人,微博上都能查得到。

开庭

诈骗系个人行为 已诚心悔过

今天上午,啜梦珏涉嫌诈骗一案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点50左右,啜梦珏被法警带入法庭时,精神状态良好。在回答法官的问题时,啜梦珏操着一口播音腔,吐字清晰。

通州检察院指控,2018年7月,被害人薛某因一朋友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啜梦珏虚构自己“有关系”,以可以为其朋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由,共骗取薛某人民币4.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在法官要求啜梦珏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啜梦珏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口供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此时不想再说了。

同时,啜梦珏说,“我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了这次的错误和违法行为。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希望法官能够看在我主动退赔被害人钱款,取得其谅解,并真诚悔过的情况下,看在我家里孩子还小,父母身体又不好需要照顾,能够对我从轻处理。”

啜梦珏表示,薛某是很好的朋友,也跟他道个歉。如果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影响,也希望给大家一个警示,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我这次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与郭德纲和德云社无关。”啜梦珏最后说道。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啜梦珏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啜梦珏拜师时起名为啜鹤雄,于2009年正式拜师郭德纲,成为郭先生第一批“鹤”字科弟子。2016年,郭德纲发布微博公布《德云社家谱》,在被清门的弟子中,啜鹤雄的记录为,“违背行规,清门”。

记者搜索啜梦珏微博发现,如今,啜梦珏的个人微博上仍认证为“郭德纲先生弟子,德云社相声演员”。但啜梦珏向记者表示,自己虽曾拜师郭德纲门下,已于2016年因正常工作调离,转去其他相声社参与演出。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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