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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将累进加价

2018-11-23 14:51 千龙网

来源标题: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将累进加价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蒲长廷)北京即将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明年模拟运行,2020年正式实施。

近日,为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加快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退出,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制定本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

目前,非居民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约为50%。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主要实行分区域分用户差别化价格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两种水价机制。非居民水价包含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三项。

据介绍,一般非居民用水价格为:城六区9.5元/立方米,其他区域9元/立方米。其中,水费、污水处理费分别为4.2元/立方米和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税)为城六区2.3元/立方米、其他区域1.8元/立方米。特殊行业水价为160元/立方米,其中,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分别为4元/立方米、3元/立方米和153元/立方米。

据了解,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标准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规定执行。该办法规定:公共管网的用水单位超出用水指标用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由节水管理部门根据单位用水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按照下列倍数收取累进加价费用:超出规定数量20%(含)以下的部分,按照水价的1倍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数量20%至40%(含)按照水价的2倍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数量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标准收取。

据介绍,按照现行政策,非居民用水户不论其污染、耗能程度如何,超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都执行一样的加价标准。而此次,实施方案将对用户进行区分,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

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高耗能用水户、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高污染用水户以及列入本市工业污染行业退出目录的行业用水户,超定额加价标准较一般用户再增加1倍。即:用水超过定额用水量时,除按实际用水量正常缴纳水费外,对超出定额用水量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费的2倍、3倍、4倍加征水费。按照现行水价计算,最高加价水平为16.8元/立方米。

需要说明的是,加价水费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改税等项目。超定额加价的收入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

据介绍,考虑定额用水量核定和考核的复杂性,明年起对全市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含)及以上的学校、医院、饭店、写字楼,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含)及以上的机关模拟实施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但不实际执行加价。在此期间,根据模拟情况,探索建立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操作办法,建立超定额考核管理系统。2020年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蒲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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