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为躲避交通执法人员检查,滴滴司机崔某强行冲撞,逃离途中致一人重伤。昨天下午,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下午两点,36岁的崔某被带上法庭,初中文化的他,在京并无正当职业。
拒检查开车逃离
将人撞重伤
检方指控,2月6日9时许,崔某驾驶北京号牌车辆进行非法营运活动,当其载客行至北京西站北广场西停车场北侧机动车道时,为躲避交通执法人员检查,崔某拒绝停车并强行冲撞,过程中将于先生撞倒并碾压、拖拽,造成被害人头皮裂伤,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肺部感染,颅脑损伤等,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面对指控,崔某表示无异议。庭上,崔某也承认自己没有营运资质,并称案发当天,他驾驶着朋友名下的一辆起亚牌轿车通过滴滴平台在北京西站接到一名乘客,遇到检查。“当时有人拽我车门,我下意识感觉是查车的,就慌了。”崔某表示,逃跑过程中曾感觉有颠簸,车上的乘客提醒他撞了人,但其并没在意,仍继续行驶。之后乘客下车,崔某拿着乘客落在车上的东西回到案发现场时,才发现撞了人。
检方认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昨天于先生也到庭参加诉讼,“听到执法人员喊这辆车撞到了人,才帮忙拦车。”
认罪悔罪
但尚无能力赔偿
庭上,崔某多次强调自己当时真的没有看到前边有人,但与到案后其曾承认看到车前有人的供述不符。
崔某的辩护人认为,崔某应属过失致人重伤罪。 首先,在于先生之前曾不止一人拦车,但都躲开了,于先生应该也能避开。崔某驾龄很长,其有自信能避开于先生。其次崔某是在逃避查车过程中过失造成于先生受伤的,并没有故意。于先生在无执法资格条件下,横穿机动车道,将自己处于危险之地,其本人有过错,应负一定责任。
对此,于先生表示,“崔某第一次故意把我撞倒是故意伤害,第二次后又对我进行碾压。我坚持故意伤害罪的意见,要求从重处罚。”
最后陈述阶段,崔某向于先生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无论案件定性为故意还是过失,都认罪悔罪、认罚。因崔某家庭困难,截至开庭未能对于先生进行赔偿。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