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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聘收取各种费用 13名诈骗嫌疑人受审

2018-12-13 16:1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虚假招聘 13名诈骗嫌疑人受审

看到网上招聘演员助理、音响师等虚假信息后,众应聘者被送到北京市房山区一村子的“安置地点”,被收取“管理费”、“食宿费”、“保证金”、“剧本保密费”等,不料被骗。贾某等13人因涉嫌诈骗罪,昨天(12日)在海淀法院山后刑庭大法庭当庭受审。其中4人辩称也是被害者。

九男四女13名被告人被众法警鱼贯带入法庭后,检方当庭提出指控。公诉人列举说,去年10月至12月间,另案处理的三人段某峰、段某军和葛某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大厦、丰台区一小区等地,先后雇佣被告人孙某某、刘某、李某、田某、武某、帅某、秦某、孙某、宁某等人使用化名在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以收取“食宿费”、“保证金”等名义,骗取前来应聘的被害人钱款。之后,这些被害人就被送到房山区芦上坟村“安置地点”,由王某(另案处理)以收取“管理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其中,被告人孙某某、刘某、李某、田某、武某、帅某、秦某、孙某、宁某,分别涉及1起至6起不等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分别为43700元至7918元不等。

同期,被告人周某、贾某在海淀区一大厦、房山区长阳镇等地,雇佣被告人周某某等人使用化名在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以收取“住宿费”、“保密费”的名义骗取前来应聘的多名被害人钱款。同样,多名被害人也被送到芦上坟村“安置地点”的王某处,王某以收取“管理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贾某、周某、周某某分别涉及19起、16起、2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分别为127974元、62820元、23500元。

另一名被告人边某则在去年12月受王某雇佣,驾车接送被害人,并参与实施诈骗。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周某、贾某在丰台区、昌平区、通州区等地冒用传媒公司名义,由公司业务员在58同城、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招聘演员助理、音响师等虚假招聘信息,并由业务员联系告知求职者虚假的工资待遇等。有意入职的应聘者被告知面试。而当应聘者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团伙则通过让求职者填写离职申请单、变换工作地点等方式推脱。业务员和负责面试的人员按照20%的诈骗所得提成,余款归公司负责人。

而求职者交完各种费用后,团伙则让求职者前往多处,再以“管理费”、“剧本保密费”等名义,对求职者再行诈骗。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13人当庭表示没意见。但田某、秦某、孙某、宁某的辩护人则提请法庭注意,称这四人都是以被害人的身份进入该公司的。

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作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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