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实施《大兴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之后,大兴区出台《大兴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办法》(青年人才十四条)。
此次的“青年人才十四条”重点支持四大类青年人才,即在大兴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以及区属事业等单位中,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工艺改进、成果转化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相关工作,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人才。包括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领域人才。
在支持人才引进与成长方面,设立人才伯乐奖、导师奖、成长进步奖,建立青年人才培训学院、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人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