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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掌握的密码盗窃微信账户 情侣二人均被判刑

2019-08-20 15:12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一女子伙同现男友 偷窃前男友

女青年姜某在与前男友分手后,利用自己知道前男友微信、支付宝登录名、密码的便利,伙同现男友登录对方账户,盗窃钱款。记者20日获悉,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万元,其男友也获刑6个月,罚金7000元。

25岁的女青年姜某与前男友张先生分手后,又结交了一个新男朋友林某。去年8月,姜某问林某,自己知道前男友的微信账号和密码,怎么能把对方的钱转出来?在林某帮助下,姜某登录了张先生的微信账户,分四次将其账户中2万余元钱款转至林某控制的账户内,之后,林某再将其中大部分转给姜某用于其个人消费。此后,姜某还从张先生的支付宝账户内,转出900余元钱用于个人消费。

张先生发现账户内的钱款被盗,向警方报案。林某及姜某先后被查获归案。案发后,被害人已获得全部退赃。

责任编辑:纪敬(QC0003)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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