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房工程款数额发生纠纷,因防盗窗面积与费用不一致导致纠纷……近日,昌平区司法局陆续接到两起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办理单,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直接电话答复信访人;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司法所,督促指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程实时追踪纠纷解决进程;第一时间对矛盾化解成果进行回访,切实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7月24日,区司法局接到投诉,百善镇某村村民因盖房约定工程款数额发生纠纷。村民沈某与施工负责人李某各执己见,工程因此搁置,李某多次要求沈某付清余款未能成功。房子没建成,合同已到期,房主沈某找另一建筑队继续施工,遭到李某阻拦。双方情绪激动,发生推搡,极可能激化矛盾,演变成刑事案件。
于是,区司法局一方面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安抚情绪;另一方面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司法所处理纠纷,全程密切关注,及时指导。百善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前往现场查看了情况,听取了矛盾双方的描述和调解诉求,并和派出所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因数额差距大,双方互不让步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待调解双方情绪缓和,两所工作人员借助《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进行讲法析理,双方最终决定通过协商统一金额,化解纠纷。沈某与李某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沈某一次性支付李某2.4万元,双方建房合同解除,再无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且互不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另一起因制作防盗窗面积及费用不一致产生的纠纷也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及时圆满解决。昌平区司法局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对接12345模式,努力实现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处置在前端、化解在一线。区各司法所及时处置所属镇街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为党和政府解忧、为百姓解愁的人民调解作用。文/通讯员 张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