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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垃圾减量60%是怎么做到的?

2019-09-04 14:3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10天垃圾减量60%是怎么做到的?

“试点垃圾分类10天,垃圾减量了60%。”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四楼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内,于晓杰的一番话,让在场的人大代表们大吃了一惊。

8月29日下午,多名人大代表走进昌平区东小口镇的垃圾分类试点回南家园小区实地探访,并听取居民、社会工作者和环卫人员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于晓杰是昌平区东小口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面对人大代表们的追问,她赶紧解释:“居民参与得多,就做到了;垃圾准确分类率高,就做到了。”

据了解,回南小区共有166户居民,不仅配齐了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柜、可回收物电子智能回收柜、厨余垃圾奖励手持智能终端机,每个楼门还悬挂一个垃圾回收袋。小区中,专门配备了30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大家开动脑筋,自行改进研制出“破袋神器”和“垃圾分拣盘”等垃圾分类实用小工具。“回南家园小区的垃圾分类试点是从7月12日开始的,10天之后,其他垃圾就从每天收上来6到10桶,直接降至2桶,最多时也就3桶。粗略一算,垃圾减量了60%。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数准不准啊?干脆买秤,现场称一称吧。这一称可不要紧,垃圾减量率竟然达到了65%。”于晓杰一边说,现场的人大代表们一边记录。

讨论中,市人大代表伊然提出,对于很多小区来说,物业是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人。但是以回龙观地区为例来说,一些小区的物业费大多在5毛5到7毛之间,在物业费较低的情况下,所需的费用物业是否能够承担?

“如果要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物业就应当履行一定的责任,这一点需要在条例中增加相应的规定。”东小口镇副镇长嵇杰提出,条例中还应当对奖和罚的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条例的支撑,基层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只能奖,想处罚很难。

外来人口流动性强、居住不稳定,一直是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难点。对此,于晓杰建议,可以实行物业费返还激励措施。如果租户每月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就可以返还房东部分物业费作为奖励。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房东发放积分卡,如果租户能够分类投放垃圾,房东的积分卡内还可以增加积分用来兑换奖励。

责任编辑:王硕(QZ0005)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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