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龙网 北京10月23日讯 10月22日,室内公共场所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上法学专家、环境专家、卫生健康专家、控烟专家分别对这起诉讼案,提出了评价和建议。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主办;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控烟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
室内公共场所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发生在2019年5月1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绿发会起诉“永旺梦乐城”在全国20多个城市的儿童主题商场内修建吸烟室,影响空气质量和公众生命健康一案登记立案,被告“永旺梦乐城”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被驳回后,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8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认为:商场属于公共场所,商场设立吸烟区,会对不特定的公众健康造成危害,而不仅仅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原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环境公益诉讼,并无不当。
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金荣指出,该案最大的意义是它被认可为由环保组织根据《环境保护法》提出的环境公益诉讼。在诉讼形式上,《环境保护法》第58条确认的由环保组织提出的公益诉讼是一种纯粹的公益诉讼,它的优点是诉讼提出者可以摆脱要求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诉讼资格限制直接提出诉讼,从而可以让公益诉讼者更方便地通过诉讼推动公共利益的保护。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杰指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中国生效,公约中有两款非常重要。第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明确,各缔约方承认科学已经明确证实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功能丧失。中国政府已经签字,已经承认,所以科学研究的证据没有问题。第二,通过立法实施行政和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所以,现在提出全面无烟法规。
杨杰说,100%无烟环境才能达到不受二手烟危害的目的。什么是100%无烟?室内设吸烟室或者通风换气都不能实现室内公共场所100%无烟。
中国工业大学法学教授谭柏平坦言,室内吸烟室不能有效地把烟雾排放到室外,所以室内的二手烟依然会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指出,这个案件我们经过充分的准备,经过一个比较长的立案过程之后,现在这个案件已经进入到诉讼的程序当中。这个案件也带来的其他效应,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进一步的推动全国的整个中国的控烟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