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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节烟花爆竹1月19日开卖 销售时间共11天

2020-01-01 02:55 北京青年报

昨日(3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春节烟花爆竹将于2020年1月19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卖,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此外,购买烟花爆竹将继续实行实名制。

销售时间共11天

据悉,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将从1月19日持续至1月29日,即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总共11天。在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将暂停配送和销售。

据了解,近几年,全市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持续减少。2017年春节全市设网点511个,2018年锐减至87个,2019年仅有37个。尽管今年的零售网点数量和点位并未公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将结合各地区功能定位和禁放区域划定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科学合理设置零售点

其中,在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他区域应依法、科学、合理设置零售点。城市功能拓展区外的各区,在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布设上应做到“一区一点”,方便市民购买。

去年,本市首次实行实名购买制,市民可通过刷身份证信息在零售点登记购买产品。记者了解到,今年将继续实行实名购买,记录烟花爆竹销售的去向,追溯源头。“我们将强化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数据分析运用,对比零售点实名购买登记数据和批发单位出库数据,督促零售点严禁超量储存、严格实名登记。”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监控视频确保保存时间

为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按照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严禁销售吐珠类、组合烟花类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车熄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点还将采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保存时间,并通过音频监控系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文/本报记者  解丽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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