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依然严阵以待:“六个环节”管控、“一对一”帮扶、“四个一”照护
2020-04-07 17:13 千龙网

消费环境你发你

4月7日下午,北京举行新冠疫情防控第74场新闻发布会。千龙网发

千龙网北京4月7日讯 “北京已连续14天无本地报告新增确诊病例,零报告不等于零风险。”4月7日下午,北京新冠疫情防控第74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和建表示,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管理和服务,要严阵以待、运转有序、服务贴心,严格标准做好消杀、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工作。

把握“六个关键环节”做好人员管控

会上,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志军表示,截至4月6日,海淀区共启用了12个区级集中医学观察中心,19个街镇级集中医学观察点,累计医学观察3426人,其中入境进京人员1860人,现有医学观察703人。

周志军表示,海淀区集中医学观察点牢牢把住“接收、监测、诊疗、保障、解除、反馈”六个关键环节,做好人员管控。

“接收”环节,注重严格的信息登记,发放《集中观察个人告知书》、《温馨提示》,做好各项防护指导。

“监测”环节,建立健康状况日报制度,每日至少2次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2次开展体温测量,准确记录《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诊疗”环节,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集中观察人员,由120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保障”环节,规范送餐、快递、生活必需品等接转递送流程。

“解除”环节,对观察期满且符合解除条件的人员,分类出具《集中观察证明》、《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温馨健康提示卡》后,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反馈”环节,将解除观察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居住地,提醒观察期满,继续做好自我健康检测。

集中观察点建立“一对一”精准帮扶

针对如何服务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周志军说,海淀区注重集中医学观察人员人性化服务,普遍建立了“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在生活服务方面,发放“健康服务包”,实行无接触式送餐,为所有人员每日足量提供饮用水,确保饮食“放心”。在心理健康方面,依托“海淀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引导有需求的人员参与线上心理评估。

据介绍,海淀区还组建了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团队,建立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针对入境留学生群体,除了电话巡诊外,还对重点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减轻心理负担。针对部分集中观察人员有在网上学习的需求,专门协调相关部门为酒店网络提供技术支持。此外,在每个观察点还发放“正视焦虑从容面对”、“心理自救”等宣传手册,引导入住人员科学防护、消除恐慌、自我调适、放松心情。

“四个一”方式为集中观察未成年人提供照护

“考虑到未成年人独自在陌生的环境里生活,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有的可能还会出现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周志军介绍,海淀区在区社区防控组下设立了“阳光暖心”特别照护小组,同步成立了“战旗”党支部,以“一卡、一物、一线、一录”四个一方式,为集中观察的未成年人提供集“生活、医疗、心理、学习”于一体的“阳光暖心”特别照护。

“一卡”是提供一张“阳光暖心卡”,通过标明热线电话以及服务公众号、需求调研二维码等,让未成年人详细了解集中观察期间可以享受到的服务,鼓励未成年人安心观察。

“一物”是赠送一个“暖心大礼包”,通过抱枕毯、情绪回收箱、蓝牙音箱等10样实用小物品,充实观察期间生活的同时,缓解未成年人紧张焦躁的情绪。

“一线”是开通一条服务专线,以热线电话、线上留言咨询等方式收集未成年人需求,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形成热线、留言咨询工作的闭环,无缝对接并解决未成年人需求。

“一录”是建立一份通讯录,就集中观察期间未成年人自身情况、特殊需求等,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保持高效联络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万本《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助力宣传疫情防控

“今年以来石景山区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石景山副区长左小兵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全区累计出动各级人员约15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7万余份,整治各类市场62个,清理孳生地5000余处。

左小兵表示,区内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使爱国卫生深入人心。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电视台、宣传栏等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要性。制作印刷各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约2万本;制作宣传海报、折页、单页共20种13.8万份发至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用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利用石景山区健康教育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线上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发送微信232条、微博790条,累计总阅读量125万人次。

据悉,石景山组织动员各街道、社区及时清理堆积杂物、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开展全区居民小区电梯间、楼梯间、楼道、楼门出入口、垃圾桶周边等处每日预防性消毒工作,平均每日固定消毒点位累计2.6万处,消毒面积达到260余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