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的品牌货是真是假?会不会买到“傍名牌”的假冒品?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平台》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将一直持续到8月1日前。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今后,想要申请入住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必须“实名认证”,个人经营者需经过身份证件、银行卡、短信、视频4重认证。而一旦出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则可能被关闭账号、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等。
入驻平台经营者要“实名认证”
个人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短信、视频4种认证
记者注意到,按照平台型、自营渠道型和自营品牌型三种电子商务模式的不同特点,以及实物商品和数字化商品的知识产权特性,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新标准,规定了各模式中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服务规范。
比如,在平台型模式下,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对申请入驻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实名认证,并及时向其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认证的,应反馈具体原因。
实名认证都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征求意见稿特别对此予以明确。如果平台内经营者为个人,实名认证则应包括:身份证件信息认证,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其身份证件的电子件或个人签字的复印件,通过公安系统审核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银行卡认证,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通过与其身份证件信息对应的银行卡,向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金额的验证款,验证完毕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将验证款退回;短信认证,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手机号码,通过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以验证手机号码的有效性;视频认证,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通过视频的方式,验证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
如果平台内经营者为企业,实名认证则包括: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特殊业务许可证(如涉及特殊业务)等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电子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实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其企业银行账户,向指定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金额的验证款,验证完毕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将验证款退回;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联系人身份证件的电子件或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
“网上品牌旗舰店”是真是假?
经营者要拿出“证据”
开在网上的品牌旗舰店是真是假,到底该如何判断?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店铺类型为品牌旗舰店,涉及他人商标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商标使用授权书的电子件或复印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就所经营的商品品牌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比如,可以提供销售商品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所销售商品的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未通过审核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告知平台内经营者,并要求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罚?
扣分管理直至关闭账号
一旦出现知识产权侵权,将受到处罚。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对已确定或足以认定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依据平台规则采取处理措施。
其中,在商品描述或所经营的店铺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造成其他用户的混淆或误认;销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针对一般侵权行为,可以对平台内经营者依据平台规则进行扣分处理,累计扣分到达一定分值者,关闭其账号。
但如果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发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权利人或者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则属于严重侵权行为。针对严重侵权行为,应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扣分处理,依据平台规则关闭其账号。
侵权有处罚,日常有监管。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对交易信息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监管。其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配合权利人对平台上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据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处理。
在自营渠道和自营品牌型模式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根据投诉判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如果的确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例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如果否,则应依据平台规则及时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发送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