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记者 刘美君)9月26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即日起公布并生效实施。
条例规定,本市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互补衔接,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使用,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保险产品。
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补助、补贴,对在应急处置中伤亡的人员及其家属给予救助、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