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明年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税务代征本月起扣款

2020-10-11 06:29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明年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炉税务代征本月起扣款

北京市税务局昨天披露,该局与市医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确定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公告称,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为今年10月至12月底。

对于银行代扣缴费方式,市税务局分别于10月、11月、12月初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在银行代扣前市民需按照上述缴费标准保证缴费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扣款成功后将进行短信提示,参保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学校办理。3个月内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未成功缴费,缴费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银行代扣。

针对银行柜台缴费方式,市税务局已联合12家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银行代扣未成功以及无预留银行代扣账号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件,于2020年11月9日至13日、12月8日至15日(工作日15:00前,双休日除外),前往各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业务。

此外,本市也开通了网上自助缴费方式,今年10月至12月每月20日至23日的6:00至22:00,24日的6:00至18:00,参保人员可使用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进行网上自助缴费。

而对于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来说,则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参保人员不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资格验审手续。

公告同时提示,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需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以避免发生扣款问题。

在参保缴费成功后,相关结果市民可于完成缴费的次月5日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冯翀(QZ0019)作者:赵鹏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