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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1年度公务员扩招156人,11月30日开始报名

2020-11-29 08:08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北京2021年度公务员扩招156人,下周一开始报名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日前正式启动。11月30日9:00起正式开始报名,报名截至12月4日18:00。

按照招录简章发布的职位,此次“京考”共招录1783个职位,招录人数为3553人。在总招录职位和人数中,面向选调生招录178个职位,共招录223人。今年和去年相比,虽然招录职位数减少了76个,但总招录人数却增加了156人,总体招录人数仍然呈上升趋势。

按照此次“京考”的工作安排,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20日进行。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

同时,北京市公务员局还明确,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看点1

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此次北京公务员考试明确,报考者应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即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对于基层工作经历,北京明确,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1月。

此次“京考”还明确了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同时,对于有资格报名的报考者,其报考的职位也设置了“禁止”条款——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看点2

符合条件的京外高校非京籍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都可报“京考”

对于面向应届生的职位,此次“京考”明确,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三类。第一类为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第二类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从上述两类可见,北京户籍应届毕业生无论是否从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都可报考;非北京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只要毕业于北京地区高校即可报考。

对于既非北京户籍,又非毕业于北京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京考”也为他们留下了报考的空间,并设置了资格条件——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北京还明确,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应届生不要求上述三种资格条件。

同时,对于留学生,此次“京考”也明确,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看点3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内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此次“京考”还对一些特殊人员、特殊职位的报考要求作出了明确。

参加北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包括:在校期间从北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北京市入伍且2020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

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包括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同时,对于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北京将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同时,在网上缴费期间,北京还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

看点4

公安机关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加试“专业科目”

按照“京考”考试环节的安排,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今年12月20日。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对区级以上(含区级)职位、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分别查询。这些专业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今年1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后将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各职位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将由招录机关负责。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另外,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将统一公布。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同时,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服务信息

2021年度北京公务员招录各环节时间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12月6日0:00至2020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0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0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20日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14:00-16:00。

6.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上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7.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统一公布。

8.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9.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北京市公务员局提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纪敬(QC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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