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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规定,组织应急献血者预备队以备突发事件应急用血之需

2021-07-28 16:47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北京拟立法规定,组织应急献血者预备队以备突发事件应急用血之需

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拟规定,建立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应急用血保障预案,市、区政府建立应急献血预备队;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时,经市、区政府或者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同意,启动预案,组织预备队献血。

看点1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献血动员组织活动

北京市坚持个人自愿原则,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市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个人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多次献血的健康个人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条例草案明确了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献血工作格局,明确市、区政府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将献血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街道、乡镇做好本辖区献血相关工作。同时拟规定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献血、采供血、用血的监督管理,献血工作机构负责献血相关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

在单位动员组织方面,条例草案拟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明确负责献血动员组织工作的部门、人员,做好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动员组织活动。高校应当将献血宣传与德育结合,每年定期组织团体献血,支持学生提供志愿服务,为血站提供便利。村(居)委会在街道、乡镇组织下,动员本居住区健康适龄个人自愿献血。

条例草案还提出,对不履行献血动员组织义务的单位,由卫生健康部门约谈,督促其整改。

看点2

献血者可获得荣誉,享受用血优惠、优先用血等优待

条例草案提出加强对献血者的服务与支持,鼓励、吸引个人献血。其中明确了献血方式、数量,优化献血服务。如拟规定个人可以自行到血站及采血点献血,也可以参加单位、村(居)委会组织的团体献血。血站应当公开采血点信息,提供预约献血、上门采血等服务,为献血者购买保险,根据实际给予补贴。细化献血量及献血间隔期等具体献血要求。

同时,条例草案拟规定,对献血者,发给献血证书,征得本人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光荣榜;给予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用血优惠;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用血的前提下,对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优先安排临床用血;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管理单位给予献血者优待。此外,还拟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献血提供便利,可以给予补贴、奖励。

看点3

血站、采血点采血应当献血者信息保密

在采供血服务,及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管理方面,条例草案拟规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血站设置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采血点设置指导意见;区政府等负责选定采血点设置地点,由血站依法设置采血点,因城乡建设等原因采血点需要拆除、迁移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新选定采血点设置地点,确保本区域献血量基本稳定。

条例草案提出,血站可以开展献血宣传招募等活动,采血点所在街道、社会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血站、采血点采血应当遵守知情同意、健康检查、环境卫生、血液检测、献血者信息保密等规定。

看点4

突发事件应急用血,经同意可组织“预备队”献血

这次条例草案还提出建立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一是由血液中心预测全市血液库存供应风险并报告市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健康部门可以要求血站、献血工作机构、医疗机构采取延长采血服务时间、联系有关单位动员组织团体献血、合理调控临床用血等响应措施。

二是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应急用血保障预案,市、区政府建立应急献血者预备队;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时,经市、区政府或者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同意,启动预案,组织预备队献血。

背景

北京临床用血量年均缺口大,献血行政管理体制也有待健全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说明,她介绍了此次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李富莹说,北京市医疗资源丰富,吸引全国患者尤其是疑难重症患者来京看病就医,医疗临床用血量大,血液供需矛盾长期存在。此外,作为政治中心、国际交往中心,重大国事活动、国际交往活动等在京举办频繁,对临时紧急用血的储备也提出较高要求。如何保证首都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一直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问题。

《献血法》颁布后,针对临床用血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同年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明确北京市通过制定、下达和落实献血计划的形式动员组织公民献血。随着自愿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程度有了较大提高,计划献血比例逐年下降,自愿无偿献血比例逐年上升。到2006年,已基本实现临床供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同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2009年,市政府颁布政府规章《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完善了献血者用血优惠政策,规范了采供血机构和献血点规划设置,建立了临床用血应急保障制度,在完全依靠自愿无偿献血的情况下,《办法》为满足北京市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提供了制度支撑。

《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献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采供血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能力日渐加强,血液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019年,北京市献血量约134吨,居全国城市之首;献血总人次40.4万人次,每千人口献血率18.7‰,远高于全国人均献血率11.1‰。

李富莹介绍,近年来,北京市献血工作面临新的变化:随着北京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全国各地来京看病就医人数不断增长,用血需求不断增加;同时街头献血量大幅下降,2018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北京市停止了互助献血,血液来源进一步减少。北京市献血工作也面临献血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单位动员组织献血作用发挥不足、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还需完善、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有待加强等问题。

李富莹说,综上,亟需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推动北京市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促进北京市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对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血液管理中应用的建设力度

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刘玉芳向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关于《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议进一步研究的重点问题。

刘玉芳表示,市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较好地贯彻了立项报告提出的基本思路与总体要求。总体上看,条例草案制度设计较为全面,措施基本可行,已经比较成熟。

报告建议,进一步明确献血工作管理职责,加大对献血者的褒奖,加强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强化科技在献血工作中的作用。

刘玉芳说,建议在每年冬季设立献血宣传周或宣传月,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既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又有效动员社会各界更广泛参与到献血活动中。

此外,报告还提出,北京作为科技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富集、科研能力雄厚、创新主体活跃。建议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优势,将输血医学科学研究、血液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化便民服务等内容补充完善到相关制度设计中。建议条例加强对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血液管理中应用的建设力度,推进卫生健康部门、采供血机构、医院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血液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加强献血者服务平台建设,将现有的采血点位置查询、服务咨询、献血预约、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等网上服务功能整合归集到服务平台,为公众查询和使用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马剑(QZ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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