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伟大的实践创造伟大的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创举,引起了一系列重大观念的变革,为新的科学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沃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植根于此,形成于此,获得了深厚的实践基础。它发挥科学理论的巨大指导作用,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并进偕行,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都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观念变革, 使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并凝聚成全党智慧的结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些重大观念变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形成了“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的党情国情观
清醒地判断党自身的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是在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前提。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前一个是党的地位的变化,后一个是党的领导环境的变化,它们构成了对党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在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判断上,既坚持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根据实践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出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是长期的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飞跃阶段,是总量变过程中的局部质变,是求真务实中的积极举措。总之,这种“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的党情国情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赋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科学制定和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础。
形成了“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发展观
从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到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经由实践达到的理论升华,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重大发展。一方面,“第一要务”的命题把发展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是具体地、历史地看待和坚持党的先进性的集中表现。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政党,“如果它的一切要求都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正是这种经济发展的政治表现的话”,那么“这样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使中国共产党人更深刻地认识了这一道理。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国富民强都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坚持这一命题,实质上就是彻底地坚持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为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是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这也就抓住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和全部内容。
形成了“三个文明”共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进步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这就必然要求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在实践上有新的进步,在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另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经验的积累,为理论突破奠定了基础。我党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举。“三个文明”共建,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要求。从“两个文明”到“三个文明”,正是实践经验的升华。“三个文明”共建,其目的是推动社会主义协调、全面地发展,同时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展望,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正不断地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着条件。“三个文明”共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进步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贡献。
形成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建设主体观
列宁指出,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他还曾这样论述政党、政治和群众的关系:“数以千百万计的群众,———哪里有千百万人,哪里才是政治的起点;哪里有千百万人,而不是几千人,哪里才是真正的政治的起点。”我们党始终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从而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和把握。随着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在社会变革中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我们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新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论断,提出了“四个尊重”的方针,提出了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让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体现,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样的社会主义建设主体观,抓住了当代中国“真正的政治的起点”,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群众、转化为实践的物质力量的关键。
形成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观
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根据人民群众的现实状况、真实意愿和发展要求,根据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统一,来制定自己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使我们党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和更完整地把握。邓小平同志曾提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一切政策的根本前提。江泽民同志则鲜明提出并反复强调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这是我们党结合社会变化的新实际,对党的宗旨作出的新的理论概括。
理论的方案需要通过实际经验的大量积累才臻于完善。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所带来的重大观念的变革、所提供的丰富经验,才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并使之系统化。正是因为有了这样深厚的实践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最终成为指导我们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室副研究员 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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