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中规定消费者订窗帘时应缴20%的定金,但我们窗帘行业通常都是收30%到40%。要按新合同,一旦消费者反悔不要这些窗帘了,我们可就赔大了!”在昨天北京市工商局举办的建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论证会上,一家窗帘经销商代表针对合同草案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窗帘不像其他商品,商家接到消费者订货后就开始按尺寸裁料制作了。由于这种定制商品个性化很强,一旦消费者不要了就全废了,仅仅20%的定金根本不够商家的损失。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制定这项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至于窗帘这类特殊的定制商品的定金怎样才能更合理,他们也正想听听商家的意见。
昨天上午, 来自本市的建材销售商、生产商、消费者、法律专家和律师的代表与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坐到了一起,就北京市工商局正起草的北京市建材销售合同文本草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论证会。与会者几乎对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还列举了许多应该补充进去的内容。
据了解,目前本市工商部门已经拟就了买卖墙地砖、卫生洁具、布艺、橱柜的四大类合同草本,预计今年5月起实施。此外还有木地板、灯具等类买卖合同正在起草之中。而这种类似于价格听证会的征求意见形式在本市工商系统还是首次举行。据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介绍,去年以来工商部门已经针对社会上的商业纠纷热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格式合同文本,涉及出境游、汽车租赁、家居装饰等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她强调,众多合同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因此听取各方意见、避免偏颇在合同制定中显得十分重要。为此他们今后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将继续推行这种论证会的方式。另外,这些文本草案还将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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