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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民:解禁不难再禁难 禁改限弊大于利
我是公司的职工,我不同意取消禁放规定,也就是不同意草案中“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得理由如下:
第一,燃放的不良后果。2005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551人,2004年也有火警多起,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损害。这些枯燥的数据后,都是死伤者和亲戚的痛苦,是巨大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北京是首都,发展目标是要建设宜居城市,其他城市的禁放改限放对北京没有意义。
第二,和1993年相比,北京城市的环境变化更很大,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如炸雷一般的响起时,燃放造成的污染会让脆弱的环境更加雪上加霜。现在执法力量缺乏,如果禁放改限放,城市管理方面很多方面的问题会更棘手。
第三,我征求了很多市民的意见,很一致都不同意。一位84岁的市民说,他一个月前就给报社发了信,指出北京的环境卫生应该对“禁改限”有一票否决权。
主张解禁的人说,春节如果禁放,春节就不像春节,还举出西班牙斗牛节的例子。但文化的融合是社会的进步,而且中华文化也在影响其他的国家,今年春节期间,领导人都发布贺辞。中国文化的影响显而易见。另外,在市民总体中主张“解禁”的人数到底有多少?即使人多不能剥夺反对禁放者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损害他人的权利。
我建议保留禁放区,修订完善93年的规定,在郊区建立爆竹专放区。如果禁放改限放,到春节期间如果限放区形同虚设,到了那个时候就后悔晚了。解禁不难,再禁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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