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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在限制区域燃放要指定具体的地点
我是学法律的。我认为修改法案关键有两个方面,第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法和传统习俗的关系,第二要处理好人和人的关系。
我记得小时候一年中最盼望的就是春节,那个时候穿新衣服吃饺子挂春联,也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即使贫困的家庭也会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氛围让人们放松,心态也会调整。这不仅是烟花爆竹的声音和色彩本身带来的,更重要的是习俗背後的根植于人民心中的文化底蕴。
93年的规定到今天面对的尴尬。我问过一些80年代出生的朋友,他们说这个根本没有多大关系,禁放期间他一年都没有少放,警察也不管也管不过来,因为违禁的人越来越多了,根本找不到事主。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应该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当然执法的高成本并不说明不应该禁止,但是也可以提醒我们一下我们的立法,我们的立法应该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为依皈。
在限制区域要指定具体的地点,虽然本法规定了地区,但是考虑到一些小区人口密集,是否可以选择由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确定本辖区内的具体燃放地点,尽量选择影响小的地点。是否需要严格界定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和五环路以外的地区,既不要让五环成为盲区,又不要成为双重区域。关于燃放时间,现在的规定我也认为过长,建议再短一点,具体的时间是除夕到初五,然后加上十五,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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