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喜全:小区禁止放炮 确保他人安全
春节期间为了表达自己愉悦的心情,适当燃放烟花炮竹可以。但是关键如何掌握这个度,市人大制定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五环路以内除了楼道、阳台不可以燃放,在居民小区可以燃放,我觉得这恐怕不适合。
我住的那个小区,人口密度很大,燃放烟花不仅是道德行为,也涉及到千家万户人的利益。燃放烟花爆竹对婴幼儿,神经衰弱的人,心脏病人都有影响。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侵害和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和健康,否则在小区爆竹一响,汽车也跟着叫起来,有的宠物也叫起来,影响社会秩序,也破坏节日的气氛,这有背于禁改限的初衷。
我认为市人大在制定管理条例的时候,应该坚持四个严格限定。既对燃放地点、燃放时间、燃放品牌、销售地点和渠道进行严格管理。对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以利于燃放烟花炮竹管理条例的顺利执行。
我的建议有六点。:一,关于燃放地点,我认为应该以六环路为宜。二是时间,我同意从除夕到正月初五,再加上正月十六,一共是七天。除了除夕延长到凌晨一点外,其他时间都是10—22点。三、每个区应该根据公共秩序的需要,划分若干燃放点,其他地方为禁放区。四,居民小区应划为禁放区。五,关于燃放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应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并给予公告。六,在允许燃放爆竹期间,可以销售烟花爆竹,燃放点以外,禁止销售。这样可以有序管理,确保爆竹的质量。
第[1][2][3][4][5][6][7][8] [9][10][11][12][13][14][15][16] [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