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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礼:禁放区扩大到六环路 市民结婚可申请燃放
我今年66岁,是退休工人。本人50年代,就开始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放炮竹的情景历历在目,几乎所有的人都放一些鞭炮,都是小鞭小炮,很少见伤人的事故。那个时候四合院是洋溢祥和的景象,令人回忆。现在不管是燃放者人的年龄还是层次都有很大的变化,观察我家所在的社区,燃放者在少数的家庭。
93年出台这个草案,可能也是基于这一点。尽管禁放规定的出台比较仓促,但是前几年对大家很有约束力,违规不多,后来的执行情况越来越不尽人意,尤其近两三年来有失控的事故。这既有尊民遵纪守法不听,本人认为,管理层将事实上的被动变成事实上的主动,自然也反映部分的民意,推出禁改限的草案,也是无奈之举。
本人对燃放的基本态度是,尽量扩大限放的范围,缩短燃放时间,最终达到限改禁的目的。提出如下建议:
禁放区由五环路改为六环路,时间上改为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改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另外在市民结婚的当天,是否可考虑允许适当的燃放,如事先向社区居委会打招呼,之后负责清理现场。
建议改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是批准为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炮竹。本人期望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春节期间,政府组织统一燃放烟花,类似香港地区,香港就是每年初一和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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