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业钦:对烟花爆竹征收危险品税 减少事故发生
我来自政法大学,我认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是潜在的,而不是必然性的。因此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单纯的放开和禁止要合理多。
建议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级,威力大的商品禁止在上市场上流通,同时可以通过市场、行政等手段进行限制,如对烟花爆竹征收危险品税——税率我个人认可相对较高,烟花炮竹价格上去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烟花爆竹的消费量,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从而所得税款可以用于烟花爆竹的管理。
另外,还可以发展烟花爆竹的替代品,比如礼炮等。同时应该规定,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燃放,必须有成年人陪同。还有十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这样才能保护少年儿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