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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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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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处理工农国家的事务,必须实行集体管理制。但是任何夸大和歪曲集体管理制因而造成办事拖拉和无人负责的现象,任何把实行集体管理的机关变为清谈馆的现象,都是极大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实行集体管理,无论在委员会人数方面或处理的工作范围方面,都不应超过绝对必需的最低限度,禁止“长篇大论”,要最迅速地交换意见,通过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只要有一点可能,集体管理就应限于在最小范围的委员会内仅就最重要的问题进行最简短的讨论,至于对机关、企业、工作和任务的实际安排,则应委托一位以坚决果断、大胆泼辣、善于处理实际问题著称,又深孚众望的同志负责。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管理都必须极严格地一并规定每个人对明确划定的工作所负的个人责任。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这种祸害威胁着一切没有很多集体管理工作经验的人,而在军事上往往导致无法避免的灾难、混乱、惊慌失措、权力分散和失败。

    列宁:《大家都去同邓尼金作斗争!》(1919年7月4日和7日之间),《列宁全集》第37卷第41、42页

    集体管理机构是必要的,但是它们不应成为实际工作的障碍。现在,在我观察我们的企业执行经济任务的情况时,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经过集体讨论才执行的那一部分工作,有时不能完成。从集体执行过渡到个人负责,这就是当前的任务。

    我们要求国民经济委员会、总管理机构和中央管理机构今后无论如何再不要把实行集体管理制变成说空话、写决议、作计划、闹地方主义。这是不能容许的。我们坚决要求国民经济委员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总管理机构的每一个成员都知道他对哪一个经济部门负责(从狭义说的负责)。

    列宁:《在全俄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18年12月25日),《列宁全集》第35卷第392页

    我们中央委员会已经形成为一个严格集中的和威信很高的集体,但是这个集体的工作条件还和它的威信不相称。我提出的改革必将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一定的人数必须出席政治局每次会议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们,应该形成一个紧密的集体,这个集体应该“不顾情面”,应该注意不让任何人的威信,不管是总书记,还是某个其他中央委员的威信,来妨碍他们提出质询,检查文件,以至做到绝对了解情况并使各项事务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列宁:《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1923年1月23日),《列宁全集》第43卷第376、377页

    苏维埃机关的管理工作问题一概通过集体讨论来决定,同时应当极其明确地规定每个担任公职的人对执行一定的具体任务和实际工作所担负的责任。

    这条规定从现在起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不然就无法实行真正的监督,无法为每项职务和每项工作物色最合适的人选。

    列宁:《关于苏维埃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草稿》(1918年12月12日),《列宁全集》第35卷第359页

    不管是集体管理机构成员、主任助理或者政治委员,我们都必须建立个人负责制,我们既需要集体管理制来讨论一些基本问题,也需要个人负责和个人指挥来避免拖拉现象和推卸责任的现象。我们需要那些一定要学会独立管理的人。只要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能极妥善地消灭祸害。

    列宁:《全俄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文献》(1919年12月),《列宁全集》第37卷第408页

    委员会应当尽可能实行分工,必须记住:各方面的革命工作需要具备各种才能的人,有时完全不适于做组织工作的人,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鼓动员;有时不善于从事需要严守秘密的工作的人,竟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员,等等。

    列宁:《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1902年9月),《列宁全集》第7卷第9页

    领导运动的应该是数量尽量少、类型尽量同一、由富有经验的职业革命家组成的小组。参加运动的应该是无产阶级各阶层(以及人民中的其他阶级)中数量尽量多、类型尽量多种多样的小组。对待每一个这样的小组,党中央不仅应该随时掌握有关小组活动的确切材料,而且应该随时掌握有关小组成员的尽量全面的材料。我们应当集中领导运动。我们也应当尽量分散对党负责(也是为了集中领导,因为不了解情况就不可能有集中),使每个党员、每个参加工作的人、每个加入党或与党接近的小组都对党负责。这种分散是实行革命集中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修正。只有彻底实行了集中,同时我们又有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每个最小的小组才有可能向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打报告(不仅有可能打报告,而且在多年的实践中已使向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打报告定期化),才不会因某个地方委员会人员偶然组成不当而导致可悲的结局。

    列宁:《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1902年9月),《列宁全集》第7卷第15页

    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当然不是一切)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间意见分歧的事亦无由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此种情形必须加以改变。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例如宣传部、组织部)、委(例如工委、妇委、青委)、校(例如党校)、室(例如研究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当然必须注意每次会议时间不可太长,会议次数不可太频繁,不可沉溺于细小问题的讨论,以免妨碍工作。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又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委员会又须分别为常委会和全体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此外,还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责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

    毛泽东:《关于健全党委制》(1948年9月2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40、1341页

    一、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党的委员会有一二十个人,像军队的一个班,书记好比是“班长”。要把这个班带好,的确不容易。目前各中央局、分局都领导很大的地区,担负很繁重的任务。领导工作不仅要决定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是要发生问题。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书记要当好“班长”,就应该很好地学习和研究。书记、副书记如果不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不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不去研究怎样把会议开好,就很难把这“一班人”指挥好。如果这“一班人”动作不整齐,就休想带领千百万人去作战,去建设。当然,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这里不过是一个比方。

    二、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不仅“班长”要这样做,委员也要这样做。不要在背后议论。有了问题就开会,摆到桌面上来讨论,规定它几条,问题就解决了。有问题而不摆到桌面上来,就会长期不得解决,甚至一拖几年。“班长”和委员还要能互相谅解。书记和委员,中央和各中央局,各中央局和区党委之间的谅解、支援和友谊,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过去大家不注意,七次代表大会以来,在这方面大有进步,友好团结关系大大增进了。今后仍然应该不断注意。

    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1949年3月13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40、1441页

    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关键是巩固集体领导,反对分散主义。我们历来是反对分散主义的。一九四一年二月二日,中央给各中央局、各将领发出指示,规定凡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和对内指示,必须事先请示中央。五月间,中央发布了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对外宣传的指示。同年七月一日,在纪念党成立二十周年的时候,中央发布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着重反对分散主义。一九四八年,中央发的反对分散主义的指示更多了。一月七日,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三月,又发了补充指示。同年九月,政治局会议作了关于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九月二十日,中央作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一九五三年三月十日,为了避免政府各部门脱离党中央领导的危险,中央作了关于加强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集中与分散是经常矛盾的。进城以来,分散主义有发展。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问题,都要先由党委讨论决定,再由政府执行。比如,在天安门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拆除北京城墙这些大问题,就是经中央决定,由政府执行的。次要的问题,可以由政府部门的党组去办,一切问题都由中央包下来就不行。反对分散主义,是最得人心的,因为党内大多数同志是关心集体领导的。对待集体领导的态度,党内有三种人:第一种人关心集体领导。第二种人不甚关心,认为党委对他最好不管,管也可以。“最好不管”是缺乏党性,“管也可以”是还有党性。我们要抓他“管也可以”,对缺乏党性要说服教育。不然,各部都各搞各的,中央管不了各部,部长管不了司局长,处长管不了科长,谁也管不了谁,于是王国甚多,八百诸侯。第三种人是极少数,他们坚决反对集体领导,认为最好永远不管。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强调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纪律,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多数服从少数,这个少数是代表多数的)。有意见请提,破坏党的团结是最没有脸的。只有靠集体的政治经验和集体的智慧,才能保证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队伍的不可动摇的团结一致。

    毛泽东:《反对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1953年8月12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95、96页

    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偏向。必须懂得,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而个人负责,则和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的个人独裁,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55年3月21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40、141页

    我们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无产阶级的集中,是在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各级党委是执行集中领导的机关。但是,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会内部只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拿中央常委或者政治局来说,常常有这样的事情,我讲的话,不管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要大家不赞成,我就得服从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听说现在有一些省委、地委、县委,有这样的情况:一切事情,第一书记一个人说了就算数。这是很错误的。哪有一个人说了就算数的道理呢?我这是指的大事,不是指有了决议之后的日常工作。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认真地听取不同的意见,认真地对于复杂的情况和不同的意见加以分析。要想到事情的几种可能性,估计情况的几个方面,好的和坏的,顺利的和困难的,可能办到的和不可能办到的。尽可能地慎重一些,周到一些。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长”。从前有个项羽,叫做西楚霸王,他就不爱听别人的不同意见。他那里有个范增,给他出过些主意,可是项羽不听范增的话。另外一个人叫刘邦,就是汉高祖,他比较能够采纳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个知识分子名叫郦食其,去见刘邦。初一报,说是读书人,孔夫子这一派的。回答说,现在军事时期,不见儒生。这个郦食其就发了火,他向管门房的人说,你给我滚进去报告,老子是高阳酒徒,不是儒生。管门房的人进去照样报告了一遍。好,请。请了进去,刘邦正在洗脚,连忙起来欢迎。郦食其因为刘邦不见儒生的事,心中还有火,批评了刘邦一顿。他说,你究竟要不要取天下,你为什么轻视长者!这时候,郦食其已经六十多岁了,刘邦比他年轻,所以他自称长者。刘邦一听,向他道歉,立即采纳了郦食其夺取陈留县的意见。此事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刘邦是在封建时代被历史家称为“豁达大度,从谏如流”的英雄人物。刘邦同项羽打了好几年仗,结果刘邦胜了,项羽败了,不是偶然的。我们现在有些第一书记,连封建时代的刘邦都不如,倒有点像项羽。这些同志如果不改,最后要垮台的。不是有一出戏叫《霸王别姬》吗?这些同志如果总是不改,难免有一天要“别姬”就是了。(笑声)我为什么要讲得这样厉害呢?是想讲得挖苦一点,对一些同志戳得痛一点,让这些同志好好地想一想,最好有两天睡不着觉。他们如果睡得着觉,我就不高兴,因为他们还没有被戳痛。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20、821页

    对于任何工作任务(革命战争、生产、教育,或整风学习、检查工作、审查干部,或宣传工作、组织工作、锄奸工作等等)的向下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及其个别部门都应当通过有关该项工作的下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使他们负起责任来,达到分工而又统一的目的(一元化)。不应当只是由上级的个别部门去找下级的个别部门(例如上级组织部只找下级的组织部,上级宣传部只找下级的宣传部,上级锄奸部只找下级的锄奸部),而使下级机关的总负责人(例如书记、主席、主任、校长等)不知道,或不负责。应当使总负责人和分负责人都知道,都负责。这样分工而又统一的一元化的方法,使一件工作经过总负责人推动很多干部、有时甚至是全体人员去做,可以克服各单个部门干部不足的缺点,而使许多人都变为积极参加该项工作的干部。这也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一种形式。例如审查干部,如果仅仅由组织部这个领导机关的少数人孤立地去做,必不可能做好;如果通过某一机关或某一学校的行政负责人,推动该机关该学校的许多人员、许多学生,有时甚至是全体人员、全体学生都参加审查,而上级组织部的领导人员则正确地指导这种审查,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审查干部的目的就一定能完满地达到。

    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00、901页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另一个基本问题,是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列宁主义要求党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由适当的集体而不由个人作出决定。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和反对个人崇拜的重要意义,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作了有力的阐明,这些阐明不仅对于苏联共产党,而且对于全世界其他各国共产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217页

    我们要发扬民主,但是同时需要集中。也许现在和以后一个相当时候,更要着重强调该集中的必须认真集中,以便把效率提高一些。我们强调集体领导,这次讲接班也是集体接班,这很好,很重要。但是,同时必须把分工负责的制度建立起来。集体领导解决重大问题;某一件事、某一方面的事归谁负责,必须由他承担责任,责任要专。应该说,过去我们的书记处工作效率不算低,原因之一就是做出决定交给专人分工负责,他确实有很大的权力,可以独立处理问题。现在反正是画圈,事情无人负责,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有的干脆拖得无影无踪了。办事效率太低,人民很不满意。这样能够搞四个现代化呀?我希望,从重新建立书记处开始,中央和国务院要带头搞集体办公制度,不要再光画圈圈了。书记处和国务院的某些工作,不一定全体成员都参与,有几个人一议,就定了。有些事情可以一面做,一面报告政治局和常委;要上面讨论的事情可以等,备案性质的就不要等。各级都要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比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委只管大的政治问题、原则问题,厂里的生产、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就应该由厂长负责统一指挥,不能事无大小都由党委包起来。厂长和几位副厂长也各有专责,有管技术的,有管科研的,有管财务的,有管后勤的,等等,需要商量的事也可以几个人商量决定。上下都要讲究工作效率。这样做,难免有时要犯一点错误,但这种错误比那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拖拖沓沓、长期解决不了问题的错误好得多,也容易纠正。

    邓小平:《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1980年2月29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46、247页

    必须着重地指出,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这是我们大家都充分明了的。我们主张改进各级代表大会的制度,是为了使各级党的委员会更便于集中广大群众的意见,工作作得更正确有效。我们主张改进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是为了使中央和上级的领导更符合于实际,把注意力更集中于必须集中的工作,对于地方和下级更可以加强检查和指导。我们主张巩固集体领导,这并不是为了降低个人的作用,相反,个人的作用,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正确的发挥,而集体领导,也必须同个人负责相结合。没有个人分工负责,我们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复杂的工作,就将陷入无人负责的灾难中。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不仅需要分工负责,而且需要有人负总责。没有小组长,一个小组也不能行动,这难道不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吗?

    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222页

    在党委内部生活中,应该注意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这里边“班长”的作用很重要。我们党,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特别强调树立核心;后来,核心大体上树立了,就特别强调如何当好“班长”。这就是说,一定要树立核心。不建立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工作是做不好的。这次会上“将军”,大概多半是“将”“班长”的“军”。这并不是不重视“班长”。相反,正是重视“班长”。这就是说,“班长”要当好。现在没有适当“班长”的,还要培养“班长”,或者由上级选择一个比较好的“班长”。有了“班长”,大家就要帮助他当好。当“班长”是很不容易的,常常遇到很为难的事情。不要以为当“班长”很舒服。我知道,好多“班长”也是叫苦的。“班长”的事情很多,谁也不能说样样事情就处理得那么周到。看来,有一些事情,不原谅也是不行的。而“班长”本人,既然知道不容易当,那就要照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讲的,要学会“弹钢琴”。这是不容易学会的。我们恐怕是永远要学的。哪一天都得要讲“要学会”,不能说“都会了”。(毛泽东:会了,又可以不会的。)遇到新的事情又不会了,遇到新的问题又不会了,遇到新的对象又不会了,到了新的地区又不会了,可不容易学会哩。哪一天都要学会“弹钢琴”,学会当乐队指挥。“班长”不勇于负责是不行的。有一些问题,“班长”不负责出面处理也是不行的。有些事情,你不出面处理,推到哪里去呢?

    这里,是不是可以把问题大体上分两种性质:一种叫日常性质的问题;一种叫重大的问题,或者是政策性质的、重大性质的问题。日常的问题,总是要分工负责点头的。第一书记不点头是不行的呀。如果每一件事情都开委员会讨论,开书记处会议讨论,这样开会要开死人的呀。总是或者由第一书记,或者由第二书记,或者由其他书记,分工负责,该点头的还是要点头才行。但是,重大的问题,就必须分别情况,提到委员会,提到常委会,或者提到书记处,加以讨论,大家取得共同的意见,作出共同的决定。(毛泽东:如果意见不一致,就少数服从多数。)

    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2月6日),《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293、294页

    当然,我们军队也要有民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自觉的纪律。毛泽东同志历来提倡我们军队要实行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我们是党委领导,党委本身又有集中,又有民主,是委员会嘛,不是一个人说了算,重要的事情党委要好好讨论。党委内部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这种风气。我们高级干部应该参加党的小组生活。尽管党委本身有党的生活,可以起到互相监督、互相勉励的作用,但是,党委要很好注意高级干部参加党小组生活的问题。

    邓小平:《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12月28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80页

    党的集体领导的制度,在实践中还是有许多缺点。有少数党组织的负责人,仍然有个人包办的行为。这些负责人,或者很少召集必要的正式的会议,或者往往也召集党组织的会议,但是,这些会议只是形式主义的。他们既没有使会议的参加者对于所要决定的问题,在会议以前具有思想上的准备,在会议上,又没有造成便于展开讨论的气氛,实际上形成强迫通过。这种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的办法,必须坚决加以反对。一切提到会议上的问题,都必须经过讨论,允许提出异议。如果在讨论中发现重大的意见分歧,而这种分歧并不属于需要立即解决的紧急问题,就应该适当地延长讨论,并且进行个人商谈,以便求得大多数的真正同意,而不应该仓促地进行表决,或者生硬地作出结论。同样,在党组织进行选举的时候,候选人的名单也应该在选举人中间进行必要的酝酿和讨论。只有这样,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获得真实的保证。

    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219页

    现在,各地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无人负责。名曰集体负责,实际上等于无人负责。一项工作布置之后,落实了没有,无人过问,结果好坏,谁也不管。所以急需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列宁说过:“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这种祸害无论如何要不顾一切地尽量迅速地予以根除”。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40、141页

    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81页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我不是说不要强调党的集中统一,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强调集中统一都不对,也不是说不要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问题都在于“过分”,而且对什么是分散主义、闹独立性也没有搞得很清楚。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88、289页

    我们中国共产党现在要建立起第三代的领导集体。在历史上,遵义会议以前,我们的党没有形成过一个成熟的党中央。从陈独秀、瞿秋白、向忠发、李立三到王明,都没有形成过有能力的中央。我们党的领导集体,是从遵义会议开始逐步形成的,也就是毛刘周朱和任弼时同志,弼时同志去世后,又加了陈云同志。到了党的八大,成立了由毛刘周朱陈邓六个人组成的常委会,后来又加了一个林彪。这个领导集体一直到“文化大革命”。

    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很长的历史中,不管我们党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管其成员有这样那样的变化,始终保持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这就是我们党第一代的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第二代的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这个集体一建立,我就一直在安排接班的问题。虽然两个接班人都没有站住,但在当时,按斗争的经验、按工作的成就、按政治思想水平来说,也只能作出那样的选择。

    邓小平:《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9页

    今天请你们来,让大家来考虑一下这个论点对不对。一个是组成具有改革开放形象的中央领导班子,使人民放心,这是取信于民的第一条。第二条是真正干出几个实绩,来取信于民。要惩治腐败,并体现我们不但不会改变改革开放的政策,而且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拿事实给人民看,这样人民的心里才会平静下来。不然就会今天一个上街,明天一个上街。如果不从更深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那末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平静都靠不住。要看到这个大局。

    我们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书记处的同志,都是管大事的人,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大局。许多小局必须服从大局,关键是这个问题。人都有缺点,我们在座的人都有缺点,别人一样也有缺点。各有各的缺点,各有各的弱点。当然缺点有大有小,有多有少。没有缺点的人是没有的。毫无疑问,就从政的经验、斗争的经验来说,我们的班子有弱点,这是事实。从毛刘周朱开始,中国共产党才真正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成熟的领导集体。以前的领导都是很不稳定,也很不成熟的。从陈独秀起,一直到遵义会议,没有一届是真正成熟的。在这中间有一段时间,说是要强调工人阶级领导,就勉强拉工人来当领导。我们党的历史上,真正形成成熟的领导,是从毛刘周朱这一代开始。这一代的前期是好的,后期搞“文化大革命”,变成一场灾难。华国锋只是一个过渡,说不上是一代,他本身没有一个独立的东西,就是“两个凡是”。第二代是我们这一代,现在换第三代。要真正建立一个新的第三代领导。这个领导要取信于民,使党内信得过,人民信得过。不是说对班子里的每个人都满意,而是对这个集体满意。人们对班子里的每个人都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但对整个集体表示满意就行了。我们这个第二代,我算是个领班人,但我们还是一个集体。对我们这个集体,人民基本上是满意的,主要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路线,而且真正干出了实绩。第三代的领导也一样要取信于民,要干出实绩。关门可不行啊,中国不可能再回到过去那种封闭时代。那种封闭的方式也造成了灾难啊,例如“文化大革命”。在那种状态下,经济不可能发展,人民生活不可能改善,国家力量也不可能增强。现在世界的发展一日千里,每天都在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追都难追上。

    第三代的领导要取信于民,要得到人民对这个集体的信任,使人民团结在一个他们所相信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周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不能动摇。这一点我任何时候都没有让过步。中国不搞四个坚持能行吗?人民民主专政能不用吗?坚持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不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不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个根本问题。

    邓小平:《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8、299页

    你们这个班子要搞好,关键是要形成集体领导。你们应该是一个合作得很好的集体,是一个独立思考的集体。要相互容忍,相互谦让,相互帮助,相互补充,包括相互克服错误和缺点。现在很需要一个这么好的集体,比过去更加需要。这个集体要有个核心。在历史上,我们有毛主席这个核心。这几年我们出现了两个领导人更迭以及通货膨胀这样的问题,因为有个核心,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江泽民同志应该成为你们这个集体的核心。关于工作方法,我提一点:属于政策、方针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也好,全国人大也好,其他方面也好,都要由党员负责干部提到党中央常委会讨论,讨论决定之后再去多方商量,贯彻执行。

    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稳定,中国大有希望》(1989年9月4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8、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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